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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特殊学校在各地兴起 劳改劳教单位办文化班一万八技术班六千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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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一种特殊学校在各地兴起
劳改劳教单位办文化班一万八技术班六千七
本报讯 记者晓渡报道:4月24日至5月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的全国劳改劳教单位办特殊学校工作会议提供的材料表明,自1985年中央提出要把劳改劳教场所真正办成教育人、改造人的特殊学校的要求后,全国劳改劳教单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劳动、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了办特殊学校的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广大干警认真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改劳教工作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强制严格管理之下,实行政治、文化、技术三课教育。已对超过半数的犯人进行法制、人生观和“四有”教育,还加强了对犯人和劳教人员的分类教育。
据了解,1986年,在文化教育方面,全国劳改单位已开办各类文化班15000多个,犯人入学率平均达到71.1%;参加各类电大、业大、函大学习以及参加当地文化统考和获证人数,分别比1985年提高了14.1%、40.5%和64.9%。全国劳教单位共开办各类文化班3000多个,入学率平均达到77.25%,获得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各类文化考试合格证书的有2万余人。技术教育方面,已由过去单一“干什么,学什么”、“师傅带徒弟”,转向既适应劳改、劳教生产企业需要,又为犯人、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谋生需要作考虑,进行多层次、多专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全国劳改单位共有各类职业技术班6000多个,犯人入学率平均达到36%;参加当地技术统考和获证的人数,分别比1985年提高2.5和3.6倍。全国劳教单位共办各类技术班700多个,获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和职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有2700余人。据调查,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都比1985年以前下降。
参加这次会议的干警们认为,对犯人、劳教人员既要严格管理,强制改造,又要建立一套文明科学的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改造质量。对犯人、劳教人员中为数众多的青少年失足者,要继续贯彻“象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父母对待子女”的教育感化的政策和方法。为了承担起在新形势下的这项艰巨任务,广大干警必须努力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当犯人、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还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工作,做好接茬帮教工作,把重新犯罪率降到可能的最低限度。
与会的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还就办特殊学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交流。司法部副部长顾启良到会向同志们报告了当前形势,提出了对办特殊学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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