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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答复变应付——对处理县政协委员提案的一点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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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来信

莫把答复变应付
——对处理县政协委员提案的一点意见编辑同志:
去年春天,在辽宁省东沟县政协开会期间,我作为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迅速检查全县滥占耕地情况的提案。会后,这一提案转给了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答复。后来,县政协把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答复信转给了我。看罢复信,我心里凉了半截。因为复信只有很简单的几句话,大意是说他们对此提案很重视,又经过认真研究,而且对提案人表示感谢云云,但信中又称早已在我提出提案之前,他们便已布置了由各乡镇自查土地管理问题。这就是说,他们虽然经过认真研究,但对我的提案却没有提出一条新的、切实的落实措施。
我之所以心凉,是因为有些忌讳“自查”二字。我从现实生活中知道,现在上级要求下级搞自查的项目不少,如自查大吃大喝、自查违反财经纪律、自查私设小金库、自查偷漏税、自查超标准建房,等等。当然,不可否认,有些单位对自查是认真的。但也有一些单位很不认真,甚至编造假情况、假数字、假措施上报。如果上边官僚主义或“上梁不正”,则很容易糊弄过去,应付过关。看来,只有把自查和上面认真地(而不是敷衍的)统一检查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方能收到一定的实效。象对我的那个提案的答复,一年后的实践证明,很多乡镇的自查是不那么认真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志也透露此事“难办”。难在哪?难在上上下下有的领导干部和有实权的干部以权以言代法,不但自己带头滥占耕地、随意扩大建房面积,还乱批耕地建房,有的土地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滥占耕地开绿灯,形成关系网,他们怎能认真自查?岂不查到自己的头上了?因而,“自查”的结果是,很多地方滥占耕地的现象有增无减,致使这个县平均每天蚕食耕地4亩多,其中民用建房每天平均占用耕地将近1亩。此风不刹,如何得了!
象这样把对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提案答复变为应付的情况,在其他部门也有。我认为,如此应付,必然要影响提案人的积极性,因为这样的答复与不答复并无多大的差别。
要改变上述状况,我认为,除了有关部门要增强民主与法制的观念,认真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外,人大、政协对转办的建议、提案,也要加强监督、检查,让有关部门非弄个水落石出、见到实效才罢休不可。冉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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