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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事件发生之后》有回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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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打人事件发生之后》有回音
本报讯 本报4月28日刊登《打人事件发生之后》的通讯后,河北省涞水县委十分重视,立即召集有关方面负责人研究处理意见。4月30日,县公安局决定分别给打人者吴志阁、吴民、吴凯行政拘留15、10天的处罚;吴志阁等人同时负担受害者全部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宋各庄乡党委也责令在打人事件中失职的龙安村党支部书记宋金悦和治保主任吴志亭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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