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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三包”何以不兑现 北京不少商店违反国家规定消费者怨声载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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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4
第1版(要闻)
专栏:

家用电器“三包”何以不兑现
北京不少商店违反国家规定消费者怨声载道
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记者吴锦才)据中国消费者协会通报,北京市相当一部分经营家用电器的商店和维修点不按国家规定实行商品“三包”,不少消费者怨声载道。
有时商店售货不给包修单,或者虚设包修点,以致消费者要求修理时往返奔波,徒耗精力。消费者胡玉兰在北京电冰箱厂劳动服务公司购常青牌双门电冰箱一台,使用一周后便不制冷,她找到指定的保修部,结果因为没有包修单又被推给商店,冰箱往返搬运两三回,半年也未解决。王来跃在北京中原实业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龙光商行购得文乐牌彩电一台,商店只开销售证,彩电用了三天即坏,商行对维修问题拒负责任。魏万成在海泉联营贸易公司办的福建泉州侨乡产品展销部购买广东东莞东珠电子厂组装的夏普800立体声收录机一台,却只有一个喇叭有声,去商店指定的两个地方包修,结果都不承认是包修品。 
也有的商店任意克扣了包修期,将国家规定的包修一年改为半年。和平门百货商场出售汤姆逊20英寸彩电、门头沟东平房百货商场出售金星牌彩电,都擅自规定只包修半年。消费者李柯田、杨立华等的利益因此受到损害。
有的商店在包修期内修不好坏电器,也不给退货。消费者赵宠在新光电子电器公司购深圳产组合收录唱机一台,使用不到两个月就坏了,修了四次也不能用,商店也不给退。宫国华在大栅栏第二百货商场购上海多灵9000收录机一台,15天就坏了,修了七次仍不能用,商店只同意换货,结果换的还是一台旧货。何秀杰在京南贸易开发公司购买小天鹅牌洗衣机一台,半年内竟修了四次也未修好,要求商店退货也遭拒绝。
这些事都发生在去年和今年。消费者协会分析说,这些事所发生的商店多是劳动服务公司、贸易公司等集体所有制商店,少数国营商店也存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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