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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龄旅行社违反外汇财务管理规定 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冻结帐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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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4
第2版(经济)
专栏:

鹤龄旅行社违反外汇财务管理规定
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冻结帐户
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记者李亚非)北京市鹤龄旅行社违反国家外汇和财务管理规定,最近有关部门责令这家旅行社停业整顿,并冻结其银行帐户。
北京市鹤龄旅行社自1985年6月成立以来,严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私自向外借贷外汇,并有套汇行为。去年6、7、9三个月,这家旅行社私自借给香港一个旅游团外汇券5224元以及1276元的外汇特种转帐支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980年曾作出关于旅行社对外结算,必须收取外汇的规定,而鹤龄旅行社在接待香港和外国旅游团时,却擅自收取人民币达9.2万多元。
这家旅行社财务管理也极为混乱。在使用人民币和外汇特种转帐支票时,有的既没有经手人借用支票的字据,也无领用支票的情况登记。1985年10月至1986年11月,经查明的收据、发票金额与银行实际支出不符的金额就达8000多元。这家旅行社在收取人民币或外汇人民币现金时,还经常不给交款人开现金收据,致使现金实际收入无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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