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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券中了签怎样兑取? 7月1日至9月30日为兑取本息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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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4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库券中了签怎样兑取?
7月1日至9月30日为兑取本息期
本报讯 “怎样兑取中签的国库券?”这是许多群众关心的问题。最近,财政部就此作出回答。
1982年发行的国库券,自1987年起至1991年止,按照每年中签的国库券号码,将分五年偿还。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为国库券兑取本息期。凡当年应还本国库券未在兑付期内领取的,可以在下年兑付期内领取。但所有1982年国库券应在1991年9月30日以前兑取完毕。
今年4月中旬,财政部在上海举行抽签仪式,已把五个年度应还本号码全部抽出。各年中签国库券号码的末位数字是:1987年:3或5;1988年:8或1;1989年:9或0;1990年:4或7;1991年:2或6。除1987年的已公告外,以后各年还本期前,还要将当年还本号码再公告一次。凡国库券号码末尾数字与公告所列各年还本号码相同者,即为该年应还本国库券。国库券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属各专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各级营业机构(包括储蓄所)办理。职工可自己到上述银行机构兑取中签的国库券,也可由本单位财会部门集中组织办理。国库券的利息随同本金一次付给。每年应还本国库券的利息,一律计算至兑取当年的6月30日止。到期未兑取的本金,仍按原定利率继续计算利息,直到1991年6月30日为止。如因保管不慎,国库券券面发生残破污损,应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关于国库券残破污损的兑付办法》办理。单位购买的国库券不抽签,按单位购买总额平均分5年作5次偿还,每次偿还20%。单位购买的国库券不兑付现金,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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