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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女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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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五女泪
带着5名受害妇女的控告信件,记者来到河南新郑县城关镇调查。
第一个控告人见到我们时,泣不成声。从1978年春开始,郜长法依仗权势,多次将她奸污。1980年初,郜长法又来威逼她,她吞下了大量安眠药企图自杀,幸被发现,送进县医院抢救脱险。
第二个控告人的丈夫曾被劳教过。郜长法将她糟踏后威胁说:“你若敢告发,我不会让你全家好过。你丈夫的历史你还不知道?!”她也怕给丈夫再加灾难,一时强忍下这口气。
另外三个控告人,也诉说了自己被奸污的情况和长期以来强压下来的怨愤之情。
我们走访了北街的群众、干部、郜长法任大队党支部书记时的镇党委领导人和县委派驻北街大队的整党工作队负责人、大队卫生所大夫及其他一些知情人,进一步证实了郜长法横行乡里、奸污妇女的事实。
1986年1月,5名受害者联名向政法机关提出控告后,新郑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郜长法已构成犯罪,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5月18日将他逮捕。预审开始20天左右,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控告人原来的揭发,前去了解案情,他们未经实地侦查,就认定原告是因与被告有矛盾而串连告发。他们认为郜长法的所作所为构不成犯罪,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于7月11日向新郑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提出异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二次调卷审查后,仍坚持他们的意见,结果将郜长法释放了。
郜长法被释放后,更加有恃无恐地寻衅滋事。他在1986年11月至12月间,三次打骂受害者,把有的受害人的家属也打成重伤。记者到新郑县城关镇北街调查的当天,郜长法的妻子在大街上大喊大叫,威胁受害者:“你们尽管告吧,都是白搭!你们能让我的丈夫进去,我就能让他出来!”
据了解,最近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新郑县人民检察院发出了撤回原“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的决定;新郑县公安局对郜长法的问题,又重新开始侦查。
《司法》记者 鲁沛君
本报记者 马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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