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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 成都形成青少年教育管理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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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 成都形成青少年教育管理体系
本报讯 记者苏宁报道:在当前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四川省成都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近年来,成都市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在公安机关抓获的罪犯中,14岁以上、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的比重1985年是81%,1986年上升为84%,其中14至18岁的少年又占了将近一半,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性质严重化的趋势。针对这一情况,成都市多次专门召开青少年教育工作会议,各区县普遍成立了“青少年教育联席会”和“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各基层单位也都设立了负责这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全市形成了一个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管理的体系。
去年下半年以来,成都市又重点在青少年中抓了“三个层次”的教育。第一个层次是“三生”:即中、小学生中学习、品德皆劣的“双差生”;未考上初中、高中落榜生中的“后进生”;自动中途辍学的“流失生”。第二个层次是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第三个层次是“两劳一少”释放回来的青少年。成都市的具体作法是:
一、端正学校等教育部门的教学指导思想,努力提高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和合格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都市有关部门已明文规定:今后凡初中未毕业的“流失生”,劳动部门不得安排就业。对农村未能升入初中、城市未能升入高中的“落榜生”,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开办各种文化补习学校、职业技术培训班,广开学习门路,为他们的升学、就业创造条件。如邛崃县临邛镇第六居委会创办的“青少年夜校”,先后招收了300多名中小学的“流失生”、“落榜生”,以及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对他们进行文化补课和法制教育,提高其就业能力,现已有80多名学习结业的学生走上了工作岗位。
二、加强对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政法部门与单位、街道、家长密切配合,逐个落实帮教小组和帮教措施,建立健全帮教工作责任制。灌县蒲阳镇帮教人员还同被帮教者订立合同,一年为期,期满后按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确实改好的由有关单位妥善安置,并对其帮教人员给予奖励。
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成都市还注意合理解决这些青少年的实际困难,特别注意关心失去家庭温暖、家庭缺乏教育条件的青少年,帮助他们就业或自谋职业,甚至帮助他们调整好家庭关系,解决个人婚姻问题,使他们感觉到社会主义的温暖,对前途重新唤起希望。
三、切实做好“两劳一少”释放人员的教育安置工作,在招生、招工、职业培训等方面做到一视同仁,不歧视和另加限制。实践证明,安置工作和接茬教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大大减少上述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例如四川第一棉纺厂对先后解除劳教回来的104人全部作了妥善安置,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都与其他职工一视同仁,现在这批人中表现好的和比较好的92名,占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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