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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友好协会总会 关于庆祝十月革命三十四周年纪念办法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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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0-27
第1版()
专栏:

中苏友好协会总会
关于庆祝十月革命三十四周年纪念办法的通知
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三十四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本会各地组织应联合各人民团体于十一月七日举行庆祝集会。市、县以上机关团体可举行代表性的庆祝会,各基层组织则应尽可能举行小型的群众集会。凡有苏联友人的地方,均应邀请苏联友人参加。在这些集会上应有计划地邀请曾到过苏联或与苏联专家共同工作过的人,报告他们的心得。在十一月七日前后,应联合各宣传、教育、文化机构,根据当地群众具体的思想情况,在群众中着重宣传苏联及以苏联为首的世界和平民主阵营的壮大,苏联对于我国人民的援助,联合苏联和学习苏联的重要,并在这些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发展会员。宣传方式可采取谈话、读报、讲演、广播、出壁报、办图片展览、放映幻灯电影、在报纸上发表纪念文字等。宣传内容可根据毛主席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开会词,人民日报关于中苏友好协会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的社论,“时事手册”第二十四期所载有关十月革命纪念的文章。
中苏友好协会总会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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