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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职业道德的审判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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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恪守职业道德的审判官
辽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孙维国,自1983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4年来,孙维国先后拒收钱物近20次,计2800余元。有人见直接给孙维国送礼不行,就想方设法向他妻子送礼求情。为此,孙维国与妻子约法三章:不许她同当事人接谈,不许打听案情,不许收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任何东西。妻子最理解他。于是,这个“后门”也被堵上了。
孙维国认真审理每一宗案件。一次,他受理一起盗窃案。在审理中,他发现一被告人除犯有盗窃罪外,还有奸污妇女多人和聚众斗殴等犯罪事实。他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后,交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很快就查明被告的强奸、流氓事实,法院依法判处李犯有期徒刑12年。
前年春节,孙维国收到一封恫吓信。信中扬言“此仇非报不可。”面对威胁和恫吓,孙维国毫不畏惧,仍然一如既往地工作。
孙维国办案不畏难。一次,他在审理一件伤害案时,发现医院和法医给“受害人”作的结论是脑震荡、脑挫裂伤、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但没有X光片和报告单;起诉卷对被告人提出的问题没有查证。为此,他5去医院,6下发案地,终于查明“受害人”是通过医院的亲戚住了院,并伪造了假病历和诊断书。被告人终于无罪获释。
最高人民法院 法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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