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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的“份外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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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0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检察官的“份外事”
本报记者 苏宁
四川省温江县人民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监所检察科科长周绍清和科里的罗崇开,整天东奔西跑,走东家、串西家,经常出入于劳改、劳教场所和犯罪分子家庭。他们这是在干什么?这些难道也属于检察官的业务范围吗?确实,有人就说过他们“管得太宽了”,干的是“份外事”。
那么,他们到底干了些什么样的“份外事”呢?
一位母亲的转变
1983年盛夏,温江县被依法惩处的犯罪分子的数量急剧上升。到1984年上半年,全县加上历年来刑期未满的,共有四百余人在劳改、劳教场所劳动改造,和这批犯罪分子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家属、亲友竟达3000多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家属存在着错误认识,抵触、埋怨情绪很大。50多岁的农村老太太潘玉华就是其中的一位。
盛夏的一天下午,周绍清等人,在烈日下走了3个小时,来到了潘家门前。只见房门紧闭着,一条大狗狂吠着朝他们扑来。他们好不容易把门叫开了,一条板凳又横挡在门口,潘玉华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冲着这些曾在法庭上指责她儿子犯罪的人,劈头盖脸就是一通:
“娃儿都被你们抓走判了刑,你们又来干什么?是不是要来抓我?”
老周见状,既不恼,也不怒,笑嘻嘻地说:
“一人做事一人当,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对此都有明文规定,我们什么时候也不会株连你的。”
就这样,长达数小时的“马拉松”式谈话开始了。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三个月后,潘玉华来到儿子服刑的地方,“娃儿啊,不怨天,不怨地,也不怨政府干部,只怨你自己不学好,不争气。这回你要好生改造,妈等你改造好了回家。”潘玉华的儿子听着母亲颤抖的话音,望着母亲头上灰白的头发,摸着那双因操劳过度而粗糙的大手,心碎了。他鼻子一酸,扑通一下跪在母亲面前,呜咽着说:“妈,您老受罪了,原谅我这不听话的儿子吧。我一定好好改造……”说着,母子抱头痛哭。
象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三年来,老周和罗崇开行程10000多公里,走访了500多个罪犯的家庭。经过他们艰苦细致的工作,现在绝大多数罪犯家属对党的打击犯罪,挽救、教育、改造罪犯的政策从不理解到理解,从消极抵触到积极配合。
为了一个濒于破裂的家庭
罪犯梅熙泉原是温江县城关镇的菜农,今年33岁,1983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梅熙泉服刑后,他妻子一人拉扯着一个6岁的女孩种菜、卖菜度日。时间一长,他妻子左思右想,觉得丈夫犯的是强奸罪,说明他对自己没感情,于是提出离婚要求。妻子提出离婚,对梅熙泉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认为一定是有人“挖了他的墙脚”,他准备设法脱逃出来,报复行凶。周绍清等人知道这件事后,经过分析,认为梅熙泉夫妻二人原来关系较好,这次梅妻之所以提出离婚,主要是对他犯下了这样的罪行心里有气。只要梅熙泉能认罪服法,好好改造,两人的关系还是有挽救的希望的。于是,周绍清他们会同基层干部一道先后五次上门做梅妻的思想工作。一次、两次,梅妻始终不改口,直到第三次上门,梅妻才说:“如果他能好好改造,立功减刑,我就等他。否则还是要离。”现在,梅熙泉在监狱里表现很好,管教干部和他妻子都挺满意。最近梅妻在街上卖菜时碰到老周他们,非要送他们一人一捆青菜不可。
仅据去年一年的不完全统计,监所检察科与有关部门配合,为全县服刑罪犯及“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婚姻问题、家庭生活困难、安置就业、子女升学等各方面的问题5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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