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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黄冈地区城乡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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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黄冈地区城乡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本报讯 记者吴恒权报道:湖北省黄冈地区在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工作中,变社会治安由公安一家管为各家挑担,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近两年来,全区城乡的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今年1月到4月,全区过去治安中突出的流氓、强奸和重大盗窃案,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3.3%和24.3%。今年全区农村551个乡有136个乡没有发生刑事案件。
黄冈地区公安机关在治理社会治安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对治安中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全区公安机关始终把加强侦破、打击现行犯罪的工作放在首位。近年来,全区重大刑事案件的破案率达95%以上。反革命案件发案一起破获一起,对流氓犯罪发现就抓,露头就打。从而保证了治安秩序的稳定。
全区公安机关在充分发挥自己职能作用的同时,十分重视发挥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光荣传统。全区城乡以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治安承包和安全保卫责任制为中心,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全区农村乡一级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的达65%,城镇推行内部单位安全保卫责任制达80%,为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全区城镇建立了500多个行之有效的治安巡逻队,7000多名巡逻队员活跃在城镇的大街小巷,初步形成多层次的群防群治网络,加强了对社会治安的管理。
为争取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好转,为鄂东革命老区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地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四家通力协作,正在全区城乡有步骤地开展普法教育。地区政法机关还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到街头和乡村宣传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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