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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逃犯伏法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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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杀人逃犯伏法记
本报记者 苏宁
落网
1986年12月31日,山城重庆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中午12点半左右,地处繁华商业区的市中区公安分局24岁的刑警队员庄村正在值班。突然,两个年轻人闯进来报案:“刚才在附近的一个饮食店里,一个外地人与当地两个青年因喝酒发生争执,外地人持刀杀伤了这两个青年后跑了。”庄村立刻与正在休息的战友聂雷一道,由两个报案的青年带路,朝杀人凶手逃窜的方向追去。
几分钟后,庄村等人追至“建设公寓”附近,带路的青年指着前面十几步开外一个身穿灰色西服上衣、头戴鸭舌帽的男子说:“就是他,他身上有刀。”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庄村一个箭步扑上去,从后面紧紧抱住那人的双臂,聂雷跟着紧紧抓住他持刀的左手。这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罪犯右手也握着一把刀。只见他一面用力挣扎,一面举起右小臂向后刺去。一刀刺破了庄村右侧锁骨。接着,罪犯又弯腰从腿下向聂雷刺去,幸未刺中。庄村没有觉出自己已经负伤,紧紧抱住罪犯不放,并乘罪犯弯腰从腿下伸出右手刺向聂雷之机,一把抓住了他的右手,接着他使劲往上一提,再往下一按,凶犯终于被庄村和聂雷压倒在地。群众一拥而上,协助庄村他们制服了凶残、狂暴的罪犯。直到这时,庄村才发现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衣襟。
审讯
杀人凶犯被带到公安机关后,拒不交待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并在当天晚上两次用刀片割腕自杀,均因被及时发现而未遂。今年2月8日清晨,他又乘放风之机,取下门上一斤多重的大铁锁,猛击看守人员的头部,企图跳楼逃跑,幸被及时发现擒回。
这个凶犯到底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不交待真实身份,而且企图自杀、逃跑?根据这种种迹象,重庆市中区分局刑警队的同志断定他极有可能是隐藏很深、案情重大的流窜犯或在押逃犯。于是,2月13日,凶犯被押往重庆市公安局松山收容审查所。由谁来负责审讯这个一个多月来拒不开口的凶犯呢?收容所领导经过反复考虑,想到了该所的年轻干警黄世禄同志。
小黄从事公安工作虽然只有几年时间,但他在审讯时善于抓住对方不同阶段不同的心理状态,分别采取不同的对策,因而他已经攻克了十几个拒不交待真实姓名的顽固分子了。
小黄严格执行文明管理、文明教育的政策,甚至当凶犯故意挑衅、制造事端时,都坚持不打不骂,不侮辱他的人格,还让他洗衣洗澡,缓和他的敌对心理。同时,小黄针对他说话操北方口音,目前肯定远离家乡、思念亲人,以及贪生怕死、讲哥们义气等心理状态,在短短6天时间里,先后16次找他谈话,有时直谈得他双泪长流。小黄还针对他言谈举止中暴露的种种破绽,彻底打消他企图侥幸过关或再次逃跑的念头。2月18日上午,这个原来准备誓死不交待的罪犯终于坦白交待了他的全部犯罪经过。
伏法
原来,他是一名全国通缉的越狱杀人在逃犯,名叫余意海,现年31岁,河南省信阳市人。1982年,他因替别人打抱不平而持刀杀人,事后主动投案自首,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投入河南省第三监狱改造。1984年因有立功表现,被减为有期徒刑20年。在这期间,他由对法院没有处理与他打架的对方而产生的不满情绪,以及对监狱个别管教干部的不满情绪,继而转变为对整个社会制度的敌视。他准备越狱出来制造震惊中外的暴力流血事件,然后外逃。为此他作了长时间的预谋和策划,并发展了同伙。1986年12月21日,这是一个星期天,余意海期待已久的机会终于来了。上午8时左右,他伙同另一名在押犯杀死一名值班管教人员,抢走警服,盗开了监狱里的一辆囚车,驾车逃出监狱大门。两名罪犯将车开到河南洛阳后,弃车分手而逃(另一名罪犯逃回老家后自杀)。余意海先窜到武汉,又从武汉沿长江而上,经四川的云阳、万县等地,于12月30日到达重庆。以后是:落网、受审、伏法。
这一起案子结束了,但是余意海临死前在写给松山收审所黄世禄的一封信中的一句话,却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如果我早一点遇见你黄干事,我绝对不至于杀人。”他的这句话可信吗?如果有几分可信的话,我们的管教干部从中应该记取哪些教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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