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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与巴基斯坦的经济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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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13
第7版(国际)
专栏:巴基斯坦通讯

欧共体与巴基斯坦的经济合作
本报记者 史宗星
巴基斯坦总理居内久不久前访问西欧各国,同欧洲共同体就发展双边经济合作进行了“很有成果”的会谈。现在,共同体委员会决定成立一个专家委员会,来研究、落实向巴基斯坦转让技术和建立联合企业问题,并帮助巴基斯坦实现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巴基斯坦经济界人士认为,共同体如认真实施这一步骤,不仅对合作双方有利,而且对发展“南北合作”也是个促进。
巴基斯坦与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已有二十五年。六十年代,双方经济关系仅限于数额不大的贸易往来。进入七十年代后,贸易额逐步增加。最近十年,巴基斯坦向共同体的出口增加了四倍,年出口额接近九亿欧洲货币单位。同期,共同体向巴基斯坦的出口也增长了六倍。一九七九年底苏联军事入侵和占领阿富汗后,共同体为了维护自己在海湾地区的利益,不仅在政治外交上加强了对巴基斯坦的支持,而且采取了某些经济援助措施。作为西方援巴财团的重要成员,共同体积极参与向巴基斯坦提供优惠贷款。此外,还对巴基斯坦实施发展援助。自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六年,共同体拨款一点五亿美元用于巴基斯坦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如一九八六年,就援助了两个项目,一是同世界银行合资在巴基斯坦西北部建立了十一个职业训练中心;二是向巴基斯坦的一百七十六个村庄提供了供电设备。共同体还每年平均拨款五十万欧洲货币单位帮助巴基斯坦发展出口,其中包括派专家对巴基斯坦的皮革、珠宝、体育用品和某些轻工产品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及出口销售等环节给予指导和技术援助。
去年九月,在经过认真协商之后,共同体与巴基斯坦签订了“贸易、经济和发展合作协定”,使双边经济关系迈出了新步子。根据这项协定,双方不仅继续扩大贸易,而且要在工业、科技以及互利的许多方面开展合作,协定规定了联合办企业、转让技术、提供资金援助等若干合作形式。
去年十一月,共同体委员会和巴基斯坦工商联在卡拉奇联合举办“欧洲共同体和巴基斯坦合作前景”研讨会,围绕如何开拓合作领域和落实协定内容,双方人士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居内久总理最近访问共同体总部时,又亲自向共同体委员会通报了巴基斯坦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希望共同体尽快实施去年九月协定所规定的合作内容。共同体对此也作出了积极的反应。
但人们也注意到,共同体与巴基斯坦在贸易上的严重不平衡已在巴经济界引起关注。在这次会谈中,巴方要求共同体放宽对巴基斯坦纺织品进口的限额,却遭到共同体拒绝。
巴基斯坦认为,纺织品是巴基斯坦目前最主要的出口品,多向共同体出口纺织品是眼下唯一能平衡贸易的有效办法。共同体却坚持要巴基斯坦出口多样化,不愿意进口更多的巴纺织品。然而,这个问题并不会导致双方业已开始的经济合作进程发生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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