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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公布确定经济改革结构问题提纲 指出改革应促使经济主体争取最佳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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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14
第7版(国际)
专栏:

波兰公布确定经济改革结构问题提纲
指出改革应促使经济主体争取最佳效益
新华社华沙5月13日电 波兰12日公布了《关于确定经济改革结构问题的提纲》。这是一份有关波兰第二阶段经济改革中的组织结构改革的重要文件。文件中指出,经济结构的改革应该促使经济主体主动地、创造性地争取最佳经济效益。
提纲指出,组织结构改革的出发点是真正承认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环节。
波兰自1982年开始在工业领域实行经济改革以后,曾将原来的中央(部)、联合企业、企业三级管理制,改为两级管理,取消了中间的联合企业一级。企业实行“自主、自治、自负盈亏”的三自原则,取消了中央对企业的指令—分配制。
这份提纲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管理制度的方案,其基本设想是由中央直接领导企业过渡到中央通过经济参数来影响企业的经济进程,使企业建立起能在产品和劳务市场上进行自我调节的有效制度,同时消除中央组织中那些阻碍发挥自我调节作用的因素。
提纲认为,波兰经济组织结构差别太小,应该建立大小不同、章程各异的企业,尤其是各种所有制的小企业。
提纲还认为,应当通过管理工作的深刻的非集中化,包括给企业以自我核算的自主权,来改善企业效益。
提纲提出对铁路、公路、邮电等部门建立以国营资本为主的股份公司。
提纲强调打破垄断,为私人投资提供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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