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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果断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 四人因贪污勒索或挥霍公款吃喝被开除党籍免去职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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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15
第1版(要闻)
专栏:

太钢果断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
四人因贪污勒索或挥霍公款吃喝被开除党籍免去职务
本报讯 记者王艾生报道:太原钢铁公司党委端正党风果断查处刘小兵等四名党员干部,当场退还敲诈勒索工人的金钱,公司上下同声拥护。
太钢党委端正党风不空喊,扎扎实实,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着手,堵塞漏洞,教育干部,发扬正气。四公司党委副书记刘小兵,在任公司计划科长、钢窗厂厂长期间,利用职权贪污受贿3376元。太钢党委决定开除刘小兵党籍。
太钢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张东海,违犯中央不准用公款请客吃饭的规定,今年2月以来带头在公司下属的一轧厂、加工厂、初轧厂,借召开“效益浮动工资座谈会”之机,大吃大喝,挥霍国家资财1866元,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党委决定免去张东海劳资处副处长职务。
太钢七轧厂安全科科长王振环(非党员),伙同郝玉峰(党员)、韩春生(预备党员)两人在负责办理本厂老工人工伤退休、子女顶替工作过程中,乘机向老工人明索暗要金钱,要老工人“出点血”,否则“事情不好办”,先后向19名老工人敲诈勒索3000元。事发之后,太钢党委5月13日开大会,请受害的19名老工人到场,将敲诈勒索老工人的3000元当场一一退还本人。党委决定开除郝玉峰党籍,取消韩春生预备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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