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开会 继续进行恢复我缔约国地位的程序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15
第6版(国际)
专栏:

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开会
继续进行恢复我缔约国地位的程序
新华社日内瓦5月14日电 (记者任正德)在日内瓦举行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理事会会议,今天通过了负责审议恢复中国缔约国地位要求的工作组的职责范围。
根据工作组的职责范围,该工作组“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贸制度,起草相应权利和义务议定书,提供进行关税减让表谈判的场合,讨论有关中国和关贸总协定的其他问题,包括缔约方作决定的程序问题,并向理事会提出建议”。
在理事会通过工作组职责范围后,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代表钱嘉东大使在发言中说,经过两个月广泛磋商通过了这个职责范围,这表明在审议中国恢复其缔约国地位的要求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他又说,这个职责范围是
“互谅互让的产物”,它“并不预断工作组将来的工作结果”。任何实质性或者程序性问题,只要合适的话,都可以按照这个职责范围在工作组进行讨论。他表示中国代表团愿与其他代表团一起,为正确实施这个职责范围而努力。
中国政府于去年7月正式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要求。按照总协定惯例,中国又于2月13日递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关贸总协定理事会于3月4日成立了工作组,从而开始了正式审议中国要求的程序。总协定的94个缔约方都有权参加该工作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