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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非加太部长理事会开幕 讨论制裁南非和西葡参加《洛美协定》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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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15
第7版(国际)
专栏:

欧共体—非加太部长理事会开幕
讨论制裁南非和西葡参加《洛美协定》问题
新华社布鲁塞尔五月十四日电 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简称非加太)地区国家部长理事会第十二届会议今天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开幕。
本届会议主持人之一,非加太国家部长理事会执行主席、多米尼加联邦总理玛丽·尤金尼娅·查尔斯在昨天下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会议将主要讨论对南非采取制裁行动和完成有关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共同体后参加《洛美协定》的谈判两大问题。
关于对南非的制裁行动,查尔斯女士要求共同体对比勒陀利亚政权采取“具体而严厉的措施”。
她认为,共同体“应当中止在南非的投资,停止与比勒陀利亚政权的一切联系,结束从这个种族隔离国家的煤炭进口”。
她还要求共同体国家不再接受南非大使。
这位总理说,很久以来,大多数非加太国家都对比勒陀利亚政权实行了制裁。她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召开一次共同体与非加太国家间的会议,以确定一个双方对南非的共同立场。
关于西班牙和葡萄牙参加《洛美协定》问题,据共同体人士透露,共同体与非加太国家双方的意见差别在于确定从何时起非加太国家的产品可以完全免税和不受数量限制地进入西班牙和葡萄牙。
非加太国家要求立即确定这一日期,而共同体方面则主张在一个为时七年的过渡期之后。
《洛美协定》全称是《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洛美协定》,因在多哥首都洛美签订而得名;被视为西欧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南北对话和经济合作的重要成果。第一个《洛美协定》签订于一九七五年二月,翌年四月一日生效,为期五年;一九七九年十月续签第二个《洛美协定》,目前执行的第三个《洛美协定》签订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有效期均为五年。参加这一协定的有欧洲共同体前十个成员国和六十六个非加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去年一月一日新加入共同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参加这一协定的谈判已进行了一年零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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