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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 切实制止乱涨价乱收费 国务院发布若干规定并决定派出检查组 张劲夫指出检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以量定性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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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16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 切实制止乱涨价乱收费
国务院发布若干规定并决定派出检查组
张劲夫指出检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以量定性原则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国务院5月8日发布《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若干规定》(全文另发),并就此通知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国务院的通知说,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制止乱涨价、乱收费,是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培养守法企业家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给予足够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国务院最近将组织生产资料价格监督检查组分赴各地,重点检查1986年以来主要生产资料和运输价格及收费执行情况。各级物价部门和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要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陈乃进)国务委员张劲夫今天在此间宣布:国务院决定派出检查组,对生产资料价格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组近日内将分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张劲夫在今天召开的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监督动员会议上,就为什么要对生产资料价格进行检查监督作了说明。他说,当前,我国的经济工作存在着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有一些生产紧缺生产资料的企业和带有垄断性的行业,乱涨价、乱收费的情况相当严重。有的无视国家规定,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的加价;有的加工企业将国家分配的计划内平价材料转手卖高价,获取高额利润;有的物资部门将直达物资强行中转,从中收取管理费;有的企业销售短线产品,硬性搭配长线的高价产品,增加了用户的负担。他说,这些问题,生产企业有,流通和经营环节也有,某些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人倒买倒卖生产资料从中加价的问题也相当严重。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张劲夫说,当前对生产资料价格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至少有以下四点:
第一,从企业的角度看,现在生产资料乱涨价,超前加重了企业负担,使企业成本大大增加,经济效益降低,其结果挫伤了企业的积极性,对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和深化企业改革都是极为不利的。第二,从社会的角度看,在生产资料涨价超过加工企业消化能力的情况下,必然会引起加工企业的涨价,农业产品也要涨价,这样就带动了整个物价上涨,势必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第三,从改革的角度看,我们目前对计划内和计划外的生产资料实行两种不同的价格,是进行改革的过渡性措施,它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有利于搞活企业和生产发展。我们对价格改革既不能一下子完全放开,也不能走过去那种完全统死的老路,只有分步骤进行,才能减低震动。在“双轨制”的条件下,为了稳定经济,搞活企业,必须对计划内生产资料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计划外放开部分也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第四,从培养企业家的角度看,必须引导企业家从加强经营管理和加快技术进步方面推动企业的发展,绝不能让他们靠乱涨价、乱收费去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
他说,从以上四个方面看,对国家管理的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就会越搞越乱,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和政治影响,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
张劲夫指出,在检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以量定性的原则。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贯彻边检查、边处理的精神,对违法者要采用经济、行政手段予以制裁,查出一个处理一个。凡是未按计划调拨而又高价出售生产资料的单位,要将高于国家定价的差额部分,年终从企业留利中如数扣缴财政,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企业自查出来的违纪收入主动上交财政的,一律免予处罚。对告发乱涨价、乱收费案件的单位和个人,要注意保护,立功者应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告发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据了解,这次检查监督主要抓两个问题,一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包括品种计划)组织生产和调拨,有没有把计划内的产品转计划外高价出售的问题;二是检查国家管理的生产资料价格和电价、运费,是否按国家的规定执行,有没有擅自变动价格或变相加价、收费的问题;物资经销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收费,有没有将直达物资强行中转的情况。检查的重点,主要是1986年以来钢材、木材、水泥、化肥、化工原料、有色金属、电力、石油、煤炭和外贸出口物资的价格以及运输费用等执行情况,包括计划调拨的数量、品种和交货时间,以及完成合同情况,着重检查流通环节中的问题。
国务院决定,这次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监督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经委统一负责,由国家经委具体组织。为了加强领导,成立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监督领导小组,由国家经委副主任叶青任组长,国家物资局局长凌毓勋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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