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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盗掘古墓走私文物猖獗 对违法分子处罚太轻是屡禁不止主要原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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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0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江西盗掘古墓走私文物猖獗
对违法分子处罚太轻是屡禁不止主要原因
本报讯 记者马中艳从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获悉:江西省一些地方盗挖古墓严重,文物走私活动猖獗,大批文物程度不同地遭到破坏或流失,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丰城县几年来先后发现走私文物案41起,缴获文物5115件。这个县的淘沙乡,仅10天时间就有19个村庄的967座古墓(多为宋墓)被盗掘,参加盗墓的达千余人,挖出文物近3000件,其中有宋代吉州窑生产的瓷枕、影青执、碗、碟等珍品。万年县共查获贩卖文物盗挖古墓案件31起,缴获文物320件,追回非法所得款2.5万余元。1986年春,南城县查获一个盗墓团伙从明朝宣王第五子淳河怀喜王朱常讷墓中挖出的王冠等珍贵文物300余件。宜黄县明朝爱国将领、兵部尚书谭纶之墓,属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去年省里已拨款维修,修好不久就遭到盗墓团伙破坏。在临川县大部分地区,凡清代以前的墓几乎都被盗掘。今年余干县又发生多起盗墓事件。
文物走私活动诱发盗墓狂潮,盗墓狂潮又促使文物走私活动猖獗。在景德镇市,走私分子朱国和获悉万年县青云镇史雨森等人在古墓中挖到一只世界罕见的龙虎斗瓷枕,便用了1万元的高价抢购到手。据查该走私团伙共有14人,自1982年至1984年5月,共套购文物1400余件,价值13.5万元,从中获暴利3.2万元。以王启根、邬秋生为首的一走私团伙,勾结广州文物贩子转手或直接走私文物给港、澳文物贩,破获时,被收缴的文物计千余件、赃款2.2万元。1985年春,他们又策动和诱惑当地群众盗挖古墓100余座。由于执法不严、打击不力,这伙人在仅作拘留、罚款处理之后,变本加厉地继续进行文物走私活动,于1986年4月又在景德镇进行了大规模的唆盗古墓活动,致使在蛟塘和昌江区一些工人不上工、农民不种地,纷纷参与盗挖古墓。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如今都成了万元户。据江西省文化厅文物处不完全统计,全省11个地、市境内,都查获了一些走私文物和盗掘古墓案件。
有的澳门走私犯窜入内地,与景德镇市文物走私团伙首犯朱国和勾结在一起,携带匕首,合谋抢购盗墓文物,形成了一个贩卖、走私文物的地下活动网。主犯最近已被广东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参与盗卖文物活动的大多数群众,是因不懂国家文物法令政策,不了解盗挖古墓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为金钱私欲所驱使,把盗挖文物作为“生财之道”。“若要富,挖古墓,一夜能成万元户”的流言传播很广。由于对盗墓分子处理不严,也使他们感到盗墓犯法没啥了不起,拘留、罚款之后,还是得大于失。
为了打击盗掘古墓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江西省各级政府正在结合全民普法教育,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文化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江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业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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