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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侵犯他人版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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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这是不是侵犯他人版权编辑同志:
多年来,我在阅读报刊时,搜集了政治、科技、天文、地理、体育、卫生、人体、动物、植物等方面的奇闻趣事近2000例。我打算把这些资料编成一本书出版。请问:这样做是否侵犯了他人的版权?
河南汤阴县第二工业局 陈志飞陈志飞同志:
根据我国文化部门有关版权保护的现行规定,作者对其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享有版权,任何人使用他们的作品都应事先征得作者同意并支付一定的报酬。如果您准备把报刊上发表的奇闻轶事编辑成册出版,应事先征得每位作者(包括译者、整理者、改编者)的同意,在书中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图书出版后,按国家出版行政机关关于书籍稿酬的规定向原作者适当支付报酬。如果你既未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又不支付报酬就擅自出版,那就构成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应负法律责任。
本报法律顾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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