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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难懂”与“不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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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2
第8版(副刊)
专栏:

诗的“难懂”与“不懂”
王玉树
就诗的格调而言,大体有二:一是崇尚自然朴素的真实美,如很多古今民歌“歌成于信口”,出自作者的肺腑;二是提倡剖露心思的朦胧美,着力于词章的组合,抒写诗的理想世界。席勒讲这是诗歌史上的两大流派:“一称其德,一称其巧。”因此,论诗绝不能仅以好懂与否定是非,追求“巧”无可非议,诗贵蕴藉乃是大道妙理。试看古今许多名篇佳句,常有“难懂”的殊致:李商隐的《锦瑟》,历来对它的含义竟有近10种的解说。现代诗人中卞之琳的作品曾以“难懂”著称,连朱自清也说《距离的组织》这首诗不好懂,但是再三吟读后仍可以解会。卞之琳自称系采用“戏拟”手法,为了表现一种传统的意境以及玄秘思想,可见他的诗与当年西方流行的“纯诗”完全不同。
然而,“难懂”与“不懂”却是相悖而非相邻的两种审美意识。那种醉心“不懂”的写作即使算作诗,却难以成为真诗好诗,因为诗是供人欣赏的,倘若“使士大夫读而不能解”(李东阳语),就不必为诗了。其次,“不懂”与朦胧美不相干,后者创造了一种富于情趣的隐约美的艺术境界,读者可以透过朦胧美的诗形领悟到诗的内涵。比如庐山胜景离不开云雾,“乱云飞渡”就是一种诗美,如果缺乏山峦瀑布、亭台幽径的实在物,云雾美便失去依托了。有位诗人说:“叫人看得懂难,叫人朦胧并不难;叫人动心难,叫人看不懂更不难。”何者?既朦胧又有诗意是上乘之作,光是“叫人看不懂”只需要作诗的技巧便可。有一种诗专注直觉印象的拼凑,或者将诗还原为蛮性的原始符号,人称为唯美主义至上和隐秘的象征主义,在西方也仅仅是一种特殊的诗路。
实际上过份热衷于“看不懂”的诗,很容易落入艺术的魔道。这种诗歌可能类同道家的符箓咒语,佛门的世尊拈花,都用“不说”来暗指人世万物;恰似东方神秘的哲学:无之有,有之无,白之黑,黑之白……(借用某诗人的诗句)象征派的诗就是主张猜谜,强调“无言无字的诗”(马拉美语)。当今诗坛上有些新诗比这种暗谜诗更难懂,以为写得越晦涩深奥越高妙,越有艺术性,全然不顾读者的欣赏习惯与需要。
文学创作是自由的,但正如闻一多所指出,“纯诗”在将来只能“为极少数人存在着”。从接受美学看,艺术一旦丧失作为交流心灵信息的媒介意义,便不会产生美感效应,且不说诗教的作用。这样做的结果,势必否定了艺术本身。问题的症结是,不该把写诗本身的行为价值看得高于一切。英国19世纪大诗人济慈在一封信里写道:“我以为诗应该以丰富优美使人感觉惊讶,不应该以离奇古怪使人感觉目眩。”又说:“诗应该是最高思想的文辞而感动读者,并且看起来似乎是一种不朽的纪念。”这些说诗的话,在今天仍然闪耀着真理的思想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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