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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轨道一个方向——谈正确理解和实行粮食购销“双轨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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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4
第1版(要闻)
专栏:

两条轨道一个方向
——谈正确理解和实行粮食购销“双轨制”
本报评论员
建立并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农村第二步改革的中心任务。目前多数农产品已放开购销,对粮食这个大宗农产品,也取消统派购制度,迈出改革的重要一步,实行了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即由国家以合同形式按规定价格收购一部分,合同定购以外的按市场价格自由购销。这种做法又叫“死一块,活一块”,合同定购部分作为农民向国家的交售任务,要保证完成;而定购以外的粮食,则必须真正放开搞活。据各地反映,农民是拥护这项改革措施的。今年的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基本上已落实到县,快的已落实到户。
近七八年的实践告诉我们,改革是一个较长期的渐进过程。因此,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勇往直前,又要注意避免社会震荡,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双轨制”,就是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和实际情况所作出的正确抉择。两条轨道,一个方向。方向就是坚持对粮食统派购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的市场体系,使之由产品分配变为有计划的商品交换。
有些同志或许会问:“既然改革,为什么不能搞一个轨道,来个一下子放开呢?”原因是这项改革牵涉到城乡的每一个产业,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极为复杂,极其困难。一下子放开,由于消费者难以承受一连串涨价带来的心理压力,国家也来不及在市场开放的条件下建立完善的粮食购销体制等原因,必然给社会造成很大震荡,所以是行不通的。对于这一点,我们要向农民讲清楚。要通过耐心的解释工作,实事求是地说明改革中的困难和矛盾,取得农民的理解,引导农民认识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大局,把完成合同定购当作应尽的义务。
“双轨制”不仅坚持了改革的方向与稳步前进的方针,而且兼顾了国家的需要和农民的利益。国家对合同定购内粮食,实行优惠政策,比如供给平价化肥、柴油,付预购定金,实行“三挂钩”;调出的粮食高(价)来高(价)去,公平合理;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国家还将根据财政状况,逐年减少合同定购部分(今年全国就比去年减少了100亿公斤),扩大自由购销部分,使粮农逐年获得更多实惠。在农村改革深入的今天,粮食生产环境变化了,多种经营发展起来,种粮的利益比较低,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高,经济发达地区尤为突出。实行“双轨制”,是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
正确理解“双轨制”是正确执行的前提。目前的问题是,一部分同志并没有理解“双轨制”的实质和方向,在执行中走了样。山西省运城地委两位同志的来信,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方面的问题。例如,合同定购层层加码,把本应属于议购范围的粮食也纳入合同定购,就是违背“双轨制”本意的。有些地方把应该扩大议购那部分粮食又以各种名目统死,不仅数量统死,连价格也统死,这同统派购制有什么区别呢?完全以行政手段硬行分配任务,也是粮食合同定购中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不少同志习惯于过去那种层层压任务的工作方法,不善于结合经济工作去做细致的思想动员。对于复杂的改革工作来说,这种工作作风尤其有害。许多地方的实践说明,农民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把道理讲清楚,定购任务安排得符合实际,优惠政策真正兑现,他们是能够顾全大局,处理好国家和个人利益两者关系的。
“双轨制”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个要在今后较长时期内实行的措施。目前的贯彻情况,总的看是健康的,对于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必大惊小怪,只要我们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偏差,逐步加以完善和充实,干部和农民就都会慢慢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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