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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 城乡建设工程勘察市场 务须进一步整顿和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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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4
第2版(经济)
专栏:

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
城乡建设工程勘察市场
务须进一步整顿和管理
本报讯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当前工程勘察市场出现的经营作风不正、勘察质量粗糙等问题,加强对城乡建设工程勘察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近年来,城乡建设系统的工程勘察单位普遍推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开放了勘察市场,各单位完成的勘察任务大幅度增加,内部管理得到相应加强。但是,竞争中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用“回扣”、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任务;有的一手拿国家事业费,一手压价抢任务;有的单位勘察质量粗糙,判断错误,数据保守……
建设部的通知指出,整顿中首先要做好城乡建设勘察单位的资格复查认证工作。跨部门、跨地区承担城市建设勘察任务者,应按建设部、国家计委(86)城设字第440号通知要求,甲乙级持证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出示证书副本进行验证;丙级持证单位需进行审查验证。未经认证及验证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担城乡建设勘察任务。各设计单位不得接受无证勘察、越级勘察及未经认证、验证的单位的勘察报告。
通知指出,未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单位不得收取勘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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