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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船,在大海中搏击——阜阳地区家庭企业追踪采访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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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4
第2版(经济)
专栏:

小船,在大海中搏击
——阜阳地区家庭企业追踪采访记
本报记者 杨传春
去年9月,记者报道了安徽省阜阳地区家庭企业的兴起。今年3月,我又来到这里。站在远离大海的颍河堤上,河里依然风平浪静。可是,对阜阳地区家庭企业的采访,却使我感到,这一个个的小厂,犹如一条条小船,搏击在风高浪大的市场大海。
迎着市场的风浪
阜南县赵集乡几个生产姜片的家庭企业,炉冷屋凉;雪白透亮的姜片一麻袋一麻袋积压在屋角。
前年,这东西还是外贸抢手货,每吨卖到8000元。家庭姜片厂多起来了,规模最大的一家,一年赚了2万多元。姜片看俏,鲜姜的身价也跟着提高,一亩鲜姜能收入2000多元!古老的“生姜之乡”振奋了。
去年开初象是姜片的“狂欢节”,外贸部门仅和一个农民就订了收购10吨姜片的合同。谁知年底这个外贸部门在口岸争到的出口任务很少,在阜南全县只收购了4.5吨。那个农民生产了11吨,外贸一两未收,他只能以每吨4000元的价格到处求售。
临泉县的东风蔬菜脱水厂是另一番景象。这是个由17户农民集资3.8万元组成的企业。办厂七年,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已有100多万元,先进的设备使他们的姜片质量高成本低,具备了打“价格战”的优势。这个厂有3000多农民常年为他们加工半成品。这种规模使外贸部门不由地刮目相看。去年,这个厂生产姜片200多吨,不但销售一空,而且姜片价格要比阜南那边每吨高1000多元。
市场风浪对小规模的生产者的袭击确是凶险的。从生产到交换的实现,隔着一条长长的路。其间谁知有多少关?哪个关都可能阻遏产品进入市场。
面对巨大的市场风浪,有些家庭企业开始互相靠拢,使“小船”变成“中船”、“大船”;也有的退缩到自然经济形态躲避风浪。但是,多数家庭企业没有退缩。联合的也还是少数。不过,他们在学习新的“搏浪”本领。
合伙和合股
半年前,我在阜阳看到的联户企业都是合伙的,联合的纽带要么是血缘要么是友情。许多联户企业开始还能相安。活动半径一大,利润一多,“内耗”就增多了。
太和县有个四户农民合伙办的马尾加工厂,我上次去时他们刚接到一笔大生意,产值达160万元。也就从那时起,四个合伙人不约而同地在自己家里办了“分厂”。“分厂”的产品卖到“总厂”一律是好价钱,因为四个人都是厂长,都能定价。后来改成“轮流坐庄”,暗斗很快变成明争。下半年,马尾价格大杀。有利分利好说些,风险一来,各人该如何承担呢?没规定。只好用“公共积累”填补。结果,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一位厂长对我说:“我们快散伙了。”
越来越多的家庭企业认识到,这样的合伙是脆弱的合作,他们开始试验一种能“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形式:合股。
亳州市中药材购销公司,是农民刘东海创办的股份公司。股本固定为25万元,刘东海拥有的股份最多,是当然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连他在内,42个股东都不拿工资,按股分红,逼着大家“同舟共济”。几个工人实行计件工资,也只能拚命干。这几年中药材市场时好时坏,风浪可谓不小。但是这个企业却人心齐、发展快。现在,它已拥有一个中药材购销站、一个中药材信托站、一个药材专业市场,还有一个餐馆,具备了年创总产值200万元的实力。
刘东海这样的股份公司目前在阜阳还不多。但是,我去年访过的十几个规模较大的家庭企业,无论是户办的还是联户办的,几乎都在搞股份制。从合伙到合股,成了阜阳地区家庭企业一件令人瞩目的新事。
少做与多做
我就太和县那个将要解体的马尾厂一事,向地委书记陈复东和副书记汪文斌询问办法,老陈和老汪都说:我们只能向他们提供“咨询”,需要我们调解时我们就去调解;至于离与合,只要是自愿,我们不干涉。
不干涉,一是无需干涉,二是无法干涉。家庭企业是“市场型”企业,成败尚不足怪,离合更是常事。所以,我在几个县想要“联户办”的准数,常使人家为难。
也许,你带着政治经济学的本本到阜阳,会感到一些组合形式“四不象”。比如蒙城县农民胡英臣挂起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牌子。他想卖30万元股券,四面八方闻讯,蜂拥求购。为什么要求入股的人这么多?除了他的经营能力信誉高之外,就是他那个“有限”,不是“有限责任”,股东保本保息,不必担心“风险共担”。但他又限制股东的权力。比如股券不能自由买卖和转让;股东可以对公司的经营提意见,但一切必须由他一人说了算。这自然不象“股份有限公司”,也不象“股份无限公司”,也不象“股份两合公司”。
胡英臣并非不知道一旦企业破产,这种“股份有限”形式将对他个人带来什么结果,但是他认为这样做合乎当地情况,可以使企业规模扩大。他也害怕股本成为“永久”牌,规定股本按企业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折旧”。
这种组合形式的前途,谁都很难说得清。但是,闲散资金迅速集聚转化为生产力的事实,人们却看到了。
阜阳地区过去吃过行政干涉离合的苦。有些地方曾把一些能干的农民“农转非”,让一些家庭企业合并成为“集体企业”,以为“组织程度”一高,“组织效益”便会不期而至。谁知这样一来,农民的商品生产积极性随着财权变更而陡降,“组织效益”成了泡影。
经验和教训使陈复东和汪文斌他们坚定了一个思想:在管的方面,往往是“少做就是多做”;在服务方面,多做显然不是少做。阜阳地区家庭企业的离合,总的方向就是向前的。
现在,阜阳的家庭企业个数比我上次报道的多了4万多,达到18万多个;创造的产值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比重,也从50%多上升到近70%,达10亿多元。这个数字在拥有1000多万人的阜阳地区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0%左右。
以家庭企业为主要特色的“阜阳模式”,在商品生产的大海中前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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