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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现代化宣传手段普及法律知识 上海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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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运用现代化宣传手段普及法律知识
上海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本报上海5月24日电 本报记者毛磊、新华社记者何平报道:上海市检察机关根据大城市人口密集、文化水准高、信息渠道畅通的特点,运用影视等现代化宣传手段,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检察工作,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截至今年4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同上海电视台合作,拍摄了25集普及法律常识的电视系列短片,通过一个个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小故事,如因婚姻不合、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处理不当而激化为犯罪的典型案例,通俗地解释法律条文的有关概念,形象生动地向群众进行法制、道德和纪律教育。这部电视系列短片在上海电视台《法律与道德》节目播出后,受到广大电视观众的普遍欢迎,观众收视率超过了最受上海观众喜爱的电视栏目《大世界》。此外,他们还同有关单位一起,拍摄了电视专题片《保护改革的检察官》、电视连续剧《惨案之后》。《保护改革的检察官》通过三个小故事,向观众介绍了上海市嘉定县人民检察院对有经济犯罪嫌疑的企业家,及时查明情况,澄清是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帮助企业发展生产的做法,形象地宣传了检察机关是如何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积极保卫和促进改革、开放、搞活的。
在法制宣传的实践中,上海市检察机关还注意把作法制报告、演讲、举办展览会、宣传栏、文艺演出等传统的宣传形式,同现代化的宣传形式结合起来,使法制宣传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体系。截至今年4月,他们共作法制报告、演讲2223场,听众达76万余人次;举办展览149场,法制宣传栏226期,观众达17万多人次;组织文艺宣传队深入基层演出100多场,观众达7万余人。同时,他们还同一些基层单位共同组织法制宣传日、宣传周,运用智力竞赛、灯谜、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综合性法制宣传活动近百次。
通过开展这些法制宣传活动,既提高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也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市天桥电表厂一位工人观看了卢湾区检察院举办的法制宣传栏中关于偷税一万元的赵文梁主动携款投案自首得到从宽处理的消息后,打消了自己担心投案后政策不能兑现的疑虑,取出了已存入银行的600万元赃款,连同利息一并交到卢湾区检察院,并主动坦白交代了盗窃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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