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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车祸惨剧引起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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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一场车祸惨剧引起的思考
今年4月3日晚7点50分,在沈(阳)大(连)公路的46公里处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东北电业管理局两名副局长丧生,一名秘书长重伤,驾驶员也当场毙命。事故发生后,震惊各方,水利电力部和省、市、县领导同志纷纷赶往现场视察。这场车祸惨剧向人们提出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肇事现场的录相向人们展示了这一事故的全貌:一辆乳白色丰田小客车,撞进一台正在转弯快下公路的拖拉机尾部的拖斗车右前角,小客车前部车体几乎钻进拖斗底部,由于冲撞力量过大,把拖斗车右前轮撞飞好几米远,钢圈多处裂缝,螺丝被揪断。从现场录相还可以看出,小客车在距拖拉机41.1米处起使用过刹车,在超车线内留有一个半轮的刹车痕迹,但刹车严重失控。这说明东北电管局的小客车当时的时速超过100多公里,而这段路面由于有村屯和交叉路口,最大时速限20公里。
在距离肇事路口一公里处至肇事现场的公路两侧,连续设置有龙门标志、交叉路口标志、村屯标志、限速标志等5座交通指令标志,而且其中的4座标志都是夜光的,夜晚在过往车灯的照射下尤如霓虹灯制品,十分醒目。上述事实表明:东北电管局机关的小客车,不仅车况极糟,刹车严重失灵,而且司机又无视一切交通法规和禁令路标的提醒和警告,竟然毫无顾忌地骑在超车线上严重超速行驶。当出现险情时,司机又紧急措施不当,明明肇事地点左侧有24米宽的路面空着可供躲闪,他却不向左打方向盘,硬是让小客车朝直冲向已经转过弯来,快要下沈大公路的拖拉机拖斗车上。被撞的拖拉机是辽宁省灯塔县铧子乡荣官村一个体户的,经交通警察机关在现场对这台拖拉机进行严格检查确认:驾驶员没有喝酒,它的灯火齐全,左转弯的指示灯开着,刹车良好,转弯时也没有超速,属正常行驶。
肇事者黄某,现年27岁,据调查,他一只眼睛被鞭炮崩伤做过手术,在当地医院住过两个月,后又在家休养3个多月,出院时受伤的左眼视力仅为0.1,医嘱:“不可从事司机工作。”当临近病休6个月时,怕超过6个月要扣发工资,又开始上班,但仍不适于担任司机工作,领导把诊断书压下来,让他独自开小车,于是在一场盛宴的酒足饭饱之后,众位领导归心似箭之际,终成惨剧。
据有关部门反映,给领导干部开小车的司机,有人自命特殊,甚至有人依仗他们所服务的领导人的威望,视交通法规为儿戏,往往连学习讨论交通法规的活动也不愿意参加。一旦发生违章事件,乃至构成犯罪,所在单位领导往往出面为其说情,或者找上级有关领导进行干预,阻挠交通管理部门的正当执法活动。有的事故情况还未及提交主管领导,说情和干预的不正之风已刮满了交通管理部门领导的耳鼓,施加压力,阻挠对事故的公正处理。这就是有些小车司机为什么敢于玩忽交通法规,为什么有些交通事故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东北电管局的领导同志是在主持与参加在鞍山召开的东北电业部门政治工作会议后,乘车返回总部途中遇难的。在他们之后,从鞍山出发返回各自驻地的还有一辆小汽车,当他们尾随东北电管局机关小客车行至肇事地点时,他们绕过正在抢救肇事的群众,也不问死活,拐过现场逃之夭夭了。经了解,这辆小车上坐着的是抚顺电业局党委副书记和辽宁电厂党委书记,还有两名司机。
王珂 龚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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