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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选择”与限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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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5
第8版(副刊)
专栏:

“自由选择”与限度
舒平
不久前在荧屏上看了越剧戏曲片《金殿拒婚》,说的是汉光武帝刘秀为皇姐湖阳公主选驸马的事。他们不选张三,不选李四,偏偏要选那个已有“糟糠之妻”的大司空宋弘为驸马。其“选择”可谓“自由”矣。此事如成事实,必令满朝文武深感“伴君如伴虎”,决非吉兆。一个中兴之主如能见仁见智,本应不取。
适逢宋弘是个“富不易交,贵不易妻”的硬汉,为了坚持正义,亲笔写了“糟糠之妻不下堂”的誓言赠与其妻,不惜违抗皇命。这一下事情可闹大了。于是,就有后弟郭况因不满宋弘而搬弄是非的事;就有宋司空绑赴法场听候处斩的事;就有马元帅法场斥主、郑三姐抱“御碗”哭法场等。幸好,皇帝和皇姐终于醒悟,回头是岸。否则,中兴未久的汉朝天下,恐怕又会乱一阵子的。
刘秀选驸马,关键在“选”字。选得得体,可以招庆,出了问题,也可招祸。这是因为不论哪个历史时代,“自由选择”毕竟总有个“限度”,有个“边”。孔子讲“随心所欲不逾矩”,就是说要“不逾矩”,才有“随心所欲”的“自由”。诸葛亮一生用兵如神,可以说有很多“自由”,但在同曹魏争霸中原时,却越不过祁山这个“限度”,每次都不得不退回来。刘秀虽是开口“金科玉律”的皇上,也照例越不过这个“限度”。
在近代科学史上,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提出了自由竞争、适者生存的思想,认为生物是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进化而来的。这种自然选择不是完全自由地进行的吗?当然,这在“选择”的主体、客体都是无意识的自然物的情况下,确是伟大的发现。然而社会生活中的事却不是这样简单,到处都打上了意识的烙印,“选择”就不见得处处“自由”了。比如对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有的人认为全是封建糟粕,一无可取;有的人认为用古戏、评书就可以抵制西方文化,因而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其实,民族文化传统,你就没有甩掉它的自由,只有针对良莠杂糅,作科学的历史的分析,进行继承、批判、改造的同时,吸收外来文化,才能达到潜移默化、移风易俗,从而提高我们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然而,目无“限度”的事亦时而发生。最普遍的是眼光囿于一隅,不能深识“限度”的不可逾越性,古时如“六出祈山”就是。诸葛亮虽已感到,在“天下三分”之时,以区区巴蜀之地去吞曹魏这头巨象,殊属难事。但囿于蜀国的利益和“先主知遇之恩”,还是决心去越此“限度”,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现实生活中,如高消费热、弃粮种瓜之类,亦与此相似。我们在改革、开放、搞活的过程中,要经常关心各种范围的全局,研究全局,讲究“自由选择”的“限度”,发扬“折一子而利全局”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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