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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花炮生产 禁止滥放花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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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压缩花炮生产 禁止滥放花炮
生产和燃放鞭炮烟花有以下严重问题:
一、造成无谓浪费——把有形的物资和金钱化作无形的声响和烟气,实在是一种陋习。
二、消耗短缺物资——鞭炮烟花的主要原料,都是我国化学工业和农业化肥中的短线物资,把这些物资用于无谓浪费,于国于民无益!
三、带来环境污染——爆竹噪音污染,有害于人的神经系统;燃放鞭炮后,空气污浊,危害人的呼吸器官;阴雨天气大量燃放鞭炮,会造成酸雨,危害生态平衡。因此,严禁燃放鞭炮烟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必要措施之一。
四、造成火灾和人身伤亡等意外事故。
建议有关方面对生产和燃放鞭炮烟花作出明文规定,移风易俗,破除陋习。
建议除留下少数厂家外,对其他生产鞭炮烟花的厂家,尽量逐步安排转业。民间的燃放鞭炮烟花活动应有所限制。个人和集体不得违章生产、运输、销售、购买和燃放鞭炮烟花。
硫磺、火硝的生产和销售归化工部门控制,保留的生产鞭炮烟花的厂家购入硫磺、火硝必须经过申请和批准手续。
民间庆祝活动应以人民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娱活动逐步代替燃放鞭炮烟花,这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有重大意义的。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南开大学
化学系 申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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