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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加强租赁企业团组织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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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敦化市加强租赁企业团组织工作
本报讯 吉林省敦化市团委积极加强租赁企业团组织工作,提高基层团干部和团员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把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建设做得更加活跃,为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租赁企业发展作贡献。
从去年9月以来,敦化市有20家小型工商企业实行租赁制。敦化市团委针对租赁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采用民主选举的办法选拔团干部,使事业心强、有能力威信高的团员担任团的工作。在广泛征求企业厂长、党支部书记和团干部意见之后,同团的干部签定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了团干部两年任期中的八项义务和五项权利,还规定:团支部书记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团的工作年终按团市委制定的百分考核细则考核。
企业租赁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没有改变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承租者只是作为法人代表负责企业管理,但少数青年由于认识模糊,以为工厂是承租人个人的了。敦化租赁企业团组织从帮助青年克服雇佣观念入手,对青年进行爱企业做主人教育,使租赁企业的青年更加热爱和关心自己的企业。
(孙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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