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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级法院认真审理经济纠纷案 共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5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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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江苏各级法院认真审理经济纠纷案
共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5亿元
本报讯 记者龚永泉报道: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组织广大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各项经济方针、政策和经济法律、法规,积极审理经济案件,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1986年3月至1987年2月,全省法院审结经济纠纷案件16324件,共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5亿元。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搞活,江苏经济纠纷案件有较大上升,并出现了不少新的情况,例如出现了科技协作纠纷、联营合同纠纷、演出合同纠纷等。对于直接影响生产或矛盾易激化的经济纠纷案件,审判人员优先审理,尽快解决。如新疆石河子总场光明冶炼厂一批价值近20万元的铝锭货款被江阴县祝圹冶炼铸件厂拖压,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仅用3天时间就妥善地解决了这一纠纷,帮助追回了货款。
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各级法院注意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认真发现和及时移送经济犯罪案件。武进县法院受理一起经销50万棵苹果树苗合同纠纷,在审理中发现被告方的经办人刘锁金曾私自骗取7000元,已构成诈骗罪,就及时将此案转至公安部门,经公安、检察部门侦查起诉,刘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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