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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庭院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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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5-2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什么是“庭院经济”
问:目前,我国各地都在大力推广和发展“庭院经济”。请问“庭院经济”包括哪些内容?它与乡村企业有什么区别?经济效益怎样计算?
河南淮阳县临蔡乡 皓月 庆钰
答:我国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在院落和房前屋后的空隙地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产品加工业等商品生产,并获得收益的各种经济活动,被经济理论界称为“庭院经济”。
目前,我国“庭院经济”经营的主要内容是:一、种植瓜、菜、药、果、苗木、花卉等,或在冬季建温室栽种淡季菜。二、围圈建棚,饲养猪、牛、羊、鸡、鸭、鹅、兔,或饲养观赏鱼、鸟等。三、发展手工艺品及农副产品加工、小型生产工具制作维修等。“庭院经济”的效益是多方面的,它使家庭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有了用武之地,可创造社会财富。小小庭院,有的年收入几千元,有的甚至上万元。
现在,有些地方的“庭院经济”已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畜禽养殖加工场、工业作坊等,并实行企业管理,成为乡村企业的一部分。但是,大部分“庭院经济”还不具有企业性质,也就不能划入乡村企业的行列。
农牧渔业部政策法规司 刘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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