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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在调整 生活在改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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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01
第2版(经济)
专栏:谈谈物价问题(5)

价格在调整 生活在改善
张一耿 李克强
这几年的价格改革给人们的直接印象是:物价涨了。几乎各个阶层、各种不同收入档次的人对此都有反应。人们担心改革带来物价上涨,物价上涨导致生活水平下降,或者是延缓了生活改善的速度。究竟在价格改革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提高还是下降了?是改善得快了还是慢了。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分析、郑重回答的问题。
事实是,这几年的价格改革,确实使市场物价总水平有所上升,有的年份上升幅度还比较大。其中副食品价格的上涨,更是群众反应最强烈的。物价的上涨,必然引起群众生活费用支出的增加。但是,应该肯定地说,从总体来看,这几年的价格改革,并没有导致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相反,还有相当幅度的提高。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最近几年是建国以来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得最快的时期。
近几年城乡居民生活提高的主要原因是:
一、城市职工通过国家的价格补贴、提高工资、增发奖金等各种途径增加了收入。收入增加的幅度超过了物价上升的幅度。1986年每个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1332元,比1978年的614元提高了一倍多。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986年每个职工的年平均实际工资仍比1978年增加51.1%。
二、城镇居民就业面扩大,也使居民家庭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据对全国106个中、小城市1.7万户居民家庭收支情况的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的就业面已由1978年的48.6%扩大为1986年的57.9%,平均每个就业者(包括就业者本人)抚养的人口数,由1978年的2.06人减少为1986年的1.73人(包括离退休职工)。就业面的扩大,加上职工平均工资的提高,使1986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生活费收入达到903元(月平均75.25元),比1978年增加587元,增长1.9倍,平均每年递增14%。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每年实际收入增长9%。
三、由于农副产品价格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农民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1986年全国农民出售农产品所得到的货币收入为1885.2亿元,比1978年出售同样多的农产品多得收入823.1亿元,根据统计部门的抽样调查,平均每个农民纯收入增加251.82元。农村工副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也给农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
城乡人民收入的增加,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这可以从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来加以说明。
先看城市居民的情况。1986年,我国城市居民的人均消费额达到865元(月平均72.1元),比1984年增加306元,增长54.7%,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消费水平提高29.2%,平均每年提高13.7%。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食品支出在全部生活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从一个侧面反映生活水平的高低。一般说,居民生活水平越低,食品支出所占比重越大。1984年,我国城镇居民用于食品支出的比重为58%,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7年下降了14.3个百分点,1986年又下降为53.4%。但食品消费的绝对额还是逐年增加,1986年比1984年增加了14.3%。
城市居民已从“吃、穿、用”的支出顺序转变为“吃、用、穿”的顺序,居民消费各类商品的档次也在不断提高。表现在:
第一,食品消费向更富营养的结构发展。过去,相当部分城市居民的支出主要用于解决温饱问题。1957年城市居民不仅食品支出所占比重高,而且有近40%的食品支出是用于买粮食。但到1984年,买粮食的支出已下降到整个食品支出的19.5%,1986年又下降为14.4%。而被称为“副食”的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等却占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1986年平均每个城市居民购买以上这些“副食”的支出为270元,消费量比1984年增长12%。在副食品消费量中,牛羊肉、家禽、鲜蛋、水产品的增长速度高于猪肉的增长速度,在许多地区、许多家庭里,肥肉已明显地不受欢迎。这说明,居民的食品结构正向“高蛋白、低脂肪”方向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过去一向消费量不高的瓜果、糕点,以及各种饮料、牛奶制品、风味食品、罐头食品、疗效食品等,现在也销量大增,1986年这些食品支出的比重已经超过“主食”的比重。
第二,衣着消费向中高档、多样化发展。50年代,居民的主要衣料是棉布,而现在棉布和布制服装的支出仅占居民衣着支出的5.1%。对多数居民来讲,穿着已不单纯是为了保暖,而是要追求更高层次的满足,要求美观、新颖、多样、舒适、大方。过去一般居民家庭很少问津的呢绒、绸缎等高档衣料和服装,现在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城市居民家庭中,有几套毛料衣服是很平常的事;在先富起来的一些农村居民家庭中,呢绒、绸缎对他们来说,也不再是陌生的了。
第三,中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购买中高档耐用消费品只有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以后,并达到一定支付能力时才有可能,因而,购买耐用消费品支出额的大小及其在生活费中的比重可以作为衡量生活水平高低的一个尺度。1986年平均每个城市居民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支出达106.32元,平均每户398元,占生活费支出的比重达12.3%。近两年这一变化尤其突出,1984年,平均每户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支出只有171元,只占生活费支出的7.6%。1986年末城市居民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照相机的拥有量,均比1984年增长60%以上。
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比前几年有了很大的提高。1986年全国农村除去生活资料的自给部分之外,农民人均购买生活用品的金额仍达216.97元,比1978年的44.84元增加了3.8倍。近年来,在农村,衣着、日用工业品、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支出都有了显著的增加,中高档耐用消费品已经大量进入农民家庭。“六五”期间全国有半数以上的农民家庭建造了新房,而且房屋质量越来越高。1985年末,农民的人均居住面积已达14.7平方米,比1978年的8.1平方米增长了81.5%。
总起来看,近几年人民生活水平是不断提高的,这是事实。但也不可否认由于收入增加的状况是不平衡的,也确有少数家庭的生活水平提高不快或没有提高,甚至有的家庭收入相对有所降低,农村一些边、山、老、少、穷地区的人民生活还相当困难。在社会分配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尽合理情况,按劳分配原则的真正贯彻,也还需要做许多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对物价有意见、有牢骚,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应当正视和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但这些问题决不是否定改革的论据,而是继续改革要解决的课题。
有的同志对调整物价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只看到物价在上涨,没有看到人民的生活在改善。还有的说:“宁愿不提工资,也不要涨物价。”似乎只要物价不提高,工资也不下降,人民的生活水平就一定不会下降;而只要物价一上涨,哪怕工资增长更快,人民生活也不会提高。这种看法究竟对不对呢?40岁以上的同志都还记得,50年代末至70年代末的近20年中,虽然物价较为稳定,职工的工资也没有降低,但由于生产发展缓慢或者停滞不前,市场上物资匮乏,“票证满街飞”,许多商品有价无货,名义上价格没有涨,但实际上买不到,生活不仅得不到改善,而且很不方便。可见,人民生活的改善与否,关键在于生产是否发展。价格改革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手段。生产发展了,市场上的东西多了,这样就有了改善人民生活的坚实基础,这个道理已被过去几年的事实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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