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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保险又要防灾——江苏保险事业采访札记之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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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01
第2版(经济)
专栏:

既要保险又要防灾
——江苏保险事业采访札记之三
本报记者 施明慎
企业和个人参加保险,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安全保障,但是保险本身不能完全避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只有将保险与防灾防损工作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提高财产和生命的安全系数。令人担忧的是,社会上对这二者关系还认识不清。记者曾和一些从事保险工作的同志交谈,发觉在他们中间存在“保险公司的任务是进行经济补偿,防灾防损不关我们的事”的模糊认识,因而平时对于如何防灾防损重视不够,有的公司甚至连专职的防损人员都没有设置。一些企业和个人投保之后,也产生了“出了事反正有保险公司赔偿”的依赖思想,忽视安全生产。记者在江苏采访期间,翻阅部分理赔案例,发现或因设施陈旧,或因操作不符合安全规程等原因造成的失火、爆炸以及车、船祸占相当比例。这说明,目前,防灾防损是保险工作的薄弱环节,大有加强的必要。在这方面,江苏的同志做了不少努力。
我国保险事业自1980年恢复以来,至今仍属于创业阶段,财力、物力有限,人员不足也是个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江苏各级保险公司的同志注意动员社会力量防灾防损。1980年至1986年,江苏省保险公司拿出1241万元资金用于防灾宣传和改进包装工作。镇江市保险公司重点资助公安消防和交通部门购置消防设施。1981年以来,已向这些部门赠送了价值50多万元各种型号的消防车、手抬泵、水龙带、灭火器、测速器等器械。
江苏各级保险公司的同志还经常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检查防灾防损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1985年底,南京市保险公司和市经委,消防支队等部门一起对南京制药厂进行检查,及时指出该厂存在光气泄露、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爆炸事故的隐患。现在该厂已更新管道。设备,并将光气车间改为密封式的,使其基本上符合安全标准,至今未发生事故。
搞好防灾防损工作,不仅可以避免国家财产的损失,而且有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著名的苏绣、玉雕等高档工艺品每年都为国家带来大量外汇收入。但是这些精美的商品很娇贵,往往由于包装不妥,运输不慎而出现破损。苏州市保险公司曾不得不为此付出外汇赔款,前几年赔付率一直在40%—50%左右,结果外宾不敢买,厂家不敢卖,一度影响了出口贸易。近两年,苏州市保险公司加强了工艺品的防损工作。他们协助有关单位改进包装,对投保的万元以上商品,亲自检验包装情况,直接护送到机场、码头。大大减少了赔款,1986年赔付率降至7%。
目前,江苏保险事业逐渐从国内市场拓展到海外。去年他们承保了中东、拉美贸易中心的货物运输和财产保险,承保了贝宁公路、塞内加尔等一些对外承包工程保险和转口货物运输保险,风险更大了,任务更重了。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防灾防损水平,已成为保险公司前进路上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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