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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别有用心的丧事闹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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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一出别有用心的丧事闹剧
今年2月24日上午10时许,在安徽省嘉山县城内的大街上,行驶着一支由20余辆大小汽车组成的送葬车队,这是继有1000多人参加、由上百个挽联、上百个花圈以及50多份唁电组成的追悼大会之后的又一“壮观景象”。在这座小县城内,这丧事的规模与气派可谓空前绝后。
死者何许人也?生前有何丰功伟绩,以至死后享有如此“殊荣”?说出来简直令人难以相信,他死前竟是一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的罪犯。他叫张贵新,原系嘉山县工商银行的行长,在不服一审判决,向滁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期间,因病取保候审,2月22日因脑出血合并脑疝死亡。
人们不禁要问,一个罪犯的丧事为什么要办得如此隆重、排场、热闹非凡?当地干部群众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指承办丧事的单位及人员)是抬死人压活人,是向公、检、法机关示威,借此向人民法院发泄对张贵新案的判决的不满情绪。那么,死者张贵新因何被判刑呢?据嘉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张贵新任县工商银行行长期间,于1985年2月至6月,为给本单位搞到平价钢材,违反国家有关财经金融制度,并不顾有关同志的抵制,批准同意并积极支持同案被告人周道成(注:县工商银行金融服务部副主任,一审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采取一系列不正当手段,违章贷款人民币190万元,为江苏省某县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购买苎麻,致使这笔巨额贷款被骗。后虽经多方面努力挽回损失,迄今仍有98万元无法追回。事后,张贵新不但不向上级部门报告,反而允许本行经办人员采用调换科目等蒙骗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张贵新身为银行行长,对给国家造成上述重大的经济损失,负有领导责任。根据《刑法》第187条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一审法院认定的上述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张贵新本人也供认不讳。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给国家造成98万元巨款损失的罪犯,却有人送挽联颂扬他:“廉洁奉公一丝不苟”、“勤学苦干有才有德”、“大公无私”;有人借用颂岳飞为奸臣所害的岳飞墓词做挽联为他鸣不平;为代他示威,有人指使车队经过法院、检察院机关门口时,车速放慢,并下车拍照,死者之妻打开车窗,手指法、检机关大门破口谩骂……所有这一切,使得这场丧事闹剧的真实意图,大白于天下。嘉山县工商银行等部门,公然无视中央有关规定,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别有用心地大操大办张贵新丧事的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时至今日,嘉山县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对此尚未作出任何反应。马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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