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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商贩坑害消费者成公害 沈阳工商局等部门联合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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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02
第2版(经济)
专栏:

不法商贩坑害消费者成公害
沈阳工商局等部门联合治理
新华社沈阳6月2日电 据《东北经济报》报道,最近沈阳市工商局、物价局、计量局等十几个单位联合对全市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一次物价、计量检查,共查处不法商贩4375人,占检查总数的14.33%;收缴失准秤227杆,没收了价值10万元的违法经营商品。检查结果表明,不法商贩侵占消费者利益已经成为一种公害。
为治理这种公害,沈阳市工商局对市内5万多流动个体业户已采取如下措施:一,取消原有流动营业执照,重新登记,这些商贩一律进入市场、门点或营业线内经营;二,在市内三、四级以上马路的一侧建立划线、定员、定位营业摊区,每条营业线派一名专职工商人员和两名协管员管理;三,个体业户要亮照、亮牌,明码标价经营;四,工商部门实行层层责任制,包线、包户,出现问题追究管理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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