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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渠道 起用贤能 赤峰市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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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0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拓宽渠道 起用贤能
赤峰市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自1984年开始实行乡、镇、苏木干部选聘合同制。两年多的实践表明,这项改革对于乡、镇、苏木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加强基层政权和党的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机构改革中,赤峰市农牧区的干部队伍出现了三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缺员2908名,有的一人兼数职;二是调动或减员后得不到及时补充;三是年龄偏高,文化水平偏低。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赤峰市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在所辖的12个旗、县、区的271个乡、镇、苏木实行干部选聘合同制。通过考核考试,先后共选聘干部1257名,其中党团员占90.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5%,高中的占82.3%,大专以上的占2.7%,年龄均在35岁以下。合同期当初定为三年,被选聘的干部在聘期间享受当地同级国家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户口、粮食关系不变。被聘人员完不成任务,或有渎职、违法乱纪行为的可以解聘。解聘后哪来哪去。
两年多的实践表明,这项干部录用制度的改革,不但打破了长期存在的干部终身制的弊端,拓宽了选择干部的渠道,而且确实起用了一批农牧区的“贤人”。他们熟悉当地情况,有群众威信和开创农牧区工作新局面的强烈愿望,大多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经过这几年的工作,已续聘或重新聘用的干部有1233名。因工作平庸、违法乱纪、不称职、考学等原因,被解聘、辞聘和终止合同的有24名。其中经人代会选举或组织部门任命,担任乡、镇、苏木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苏木达以上职务的有51名,受到各级组织表扬的178名,受到政府部门奖励的63名,被选聘后入党的86名。(王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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