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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可仿“船长室”——常州市商品房采访札记之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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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03
第2版(经济)
专栏:

住房可仿“船长室”
——常州市商品房采访札记之二
本报记者 张振国
住房建设上有一种老毛病,那就是习惯于搞“大而差”。房间搞得很大,室内配套很差。常州新近落成的红梅新村,就一反常规,变“大而差”为“小而巧”。
中央一位领导同志说过,中国10亿人口都住得很宽,那就要搞宇宙城了。要提倡小型化,象轮船上的船长室那样,房子虽小,但设备很全。红梅新村的住房,就有船长室的风格。
红梅新村的住宅单体,除保留一种颇受住户欢喜的老型号外,其余15种型号都是通过设计竞赛评选出来的新型号。4141套住房,都力求与社会人口结构发展相协调。
为适应目前我国尚有老少同堂的习惯,特地设计了一种能分能合的老少户型。为适应新婚户和人少户的需要,还设计出一种鸳鸯户型(即一室户)。此外,还试建了一些“潜伏式”的户型,可根据需要,用轻板灵活隔开,随需变型。
户内设施,既考虑到远期需要,又注意到今日的财力。按此原则,他们在谋求“比较经济的中等舒适度”上费了很多心血。
记者入户一看,厨房、卫生间明光闪亮,煤气灶、洗菜池、排气扇、挂菜钩、搪瓷浴缸、抽水马桶、纱窗纱门,一应俱全,甚至连洗衣机、电冰箱都预留了恰当的位置。电话线通到楼下,愿装电话者,随时可以申请安装。户户都有公共电视天线插座,蛛网似的天线群,在红梅新村已经消灭。
读者看到这里,可能想打听一下造价!我特请常州的同志算了一个帐,每平方米房屋综合造价为345.75元,连同室外较为齐全的公益设施和税金在内,每平方米售价才427元。
他们为何不卖贵一点呢?常州的同志说,住宅既有商品属性,又有福利属性,我们只能在缩短工期、节约费用上降低房价,保本薄利销售,决不能趁住房紧张,大发“房难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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