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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企业内部分配搞活——六论承包经营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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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04
第2版(经济)
专栏:

把企业内部分配搞活
——六论承包经营责任制
本报评论员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不管采用哪种承包形式,首先明确的是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上交多少,自留多少,工资总额提取多少。在这个前提下,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就突出来了。这项改革进行得好,职工的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职工群众就会切实感到自己力有所用,才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奖,从而心情舒畅,干劲倍增,大大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原来僵滞的企业就会充满勃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是深化企业改革题中应有之义。按劳分配我们讲了30多年,但在企业内部一直没有得到认真贯彻,职工中不管你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得到的报酬大体上都差不多。这种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挫伤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能力的提高。近几年一些企业在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过程中,开始了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试验,根据各自的不同条件,分别采用计时加奖励、计件工资、工资奖金全额浮动、弹性结构工资、单位产品工资含量等不同的形式,把职工的劳动报酬同劳动贡献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紧密联系起来,朝着彻底打破平均主义和真正实行按劳分配的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在这些试点企业里,上上下下普遍反映: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企业的安定团结,职工维护企业的利益,关心企业的发展,为企业进步献计献策更自觉了;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有利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干部工人钻研业务、掌握技术、学习文化更刻苦了;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生产第一线队伍更稳定了……
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涉及到全体职工的实际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和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务必严肃认真,细致稳妥。在按劳分配这个总原则下,对具体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要设想得更周全些。既要坚决拉开差距,形成档次,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又要注意收入不要悬殊过大,尤其要防止那些工龄长、体力弱的老职工收入下降过多。
分配制度改革只是企业改革这一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改革能否成功,有赖于其他改革的支持、配合、促进。例如,要是企业管理体制、干部任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分级核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否决制度等不同时进行相应的改革或完善,那么搞活企业内部分配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我们说在企业内部分配中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奖勤罚懒,能够极大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不是否定思想政治工作的巨大威力。无论制定多么细致的规章制度、考核标准,也难以对企业内各核算单位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间、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劳动量和贡献值,作出绝对精确、绝对合理的衡量和评价。这就难免带来分配中的某些不合理因素。解决由此引起的思想矛盾和问题,就需要做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倡大家讲大局、讲团结、讲风格、讲谅解。经验证明,经济手段和思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才能顺利实现。
我国的国营企业有几十万个,各个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同,经营方式各异,情况千差万别。工资制度、工资形式的改革和工资水平的确定,不可能也不应该采取一个模式。改革就是破旧,改革需要出新。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厂长、经理和企业党委、职代会一道,对搞活企业内部分配进行大胆探索,勇敢实践,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新鲜经验,把深化企业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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