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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调整干部分布结构 从党政机关选调人员充实工商税务等部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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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0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武汉市调整干部分布结构
从党政机关选调人员充实工商税务等部门
本报讯 湖北省武汉市去年7月以来,从党政机关选调了337名干部,充实到工商、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既加强了经济调节和监督部门的力量,精简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又为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探索了新路。
武汉市委在调查中了解到,全市经济调节和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素质较差,缺员较多,临时工多。如税务部门的临时工514名,工商系统临时工达1500人之多,物价、审计部门缺少大量的专业人员。而市党政群机关干部却严重超编,仅市直机关就超编420多人。他们决定把党政机关部分干部调整到经济调节和监督部门去。市委确定选调对象必须政治素质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等选调条件,还制订了有关政策措施。第一,抽人减编。即从党政机关抽出一人,就减少一个编制,并且相应核减行政经费和工资基金,把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使用,防止党政机关人员边减边增。第二,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到新单位后,保持原待遇不变。选调干部在新单位如果不能解决住房,原单位的住房不退,在原单位已列入新建房分配计划的,不能因调动工作而取消其资格,而且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解除被选调干部的后顾之忧。第三,对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整的干部,要给予批评帮助,个别情节恶劣的酌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选调干部的分配安排,根据增干单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要求,全面衡量,合理分配。税务部门与基层单位联系多,就多安排年龄较轻的干部。工商部门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农贸市场,则安排有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的同志。对审计和物价部门,尽量安排懂财会或其它相近专业的干部。
为了适应新的工作单位的业务需要,有关部门还注意抓了选调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按“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组织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基础知识。
这次有组织、有计划地选调党政机关干部到经济调节和监督部门去工作,初步调整了全市干部的分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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