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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彪高岗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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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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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彪高岗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新华社五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任命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补充名单。
副主席林彪现任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中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高岗现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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