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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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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10
第8版(副刊)
专栏:

说仆
马英华
大批进口货,是用人民血汗换来的外汇买下的,竟长期没人认领。首都机场和上海车站都揭发出那些实在不象主人的主人。
从另一个角度看,更应该说,这些公仆实在不象公仆。
收货单位虽称为货主,然而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其“最后”的主人都应该是人民。而这些单位的负责人、经办人,既属社会主义国家的公职人员,那末无论职位高低,自然都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人民公仆,按说是有觉悟的,对自己的主人自然该比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私仆”对他们的主人更加忠实可靠。
可是,万一遇到公仆不象公仆的事,怎么办呢?
按照实际可行的考虑,比如这两件“无人认领”的公案吧,还是要靠主管部门过问和解决。下级公仆往往只听上级公仆的话,甚至只买顶头上司的账(因为直接领导才直接管着“鉴定”、“考核”、加薪与晋级)。因此,只有主管部门——也就是上级的公仆能够听取人民的批评,才能实现人民的监督。
如果上级的公仆出了问题,下级的公仆如果不愿亦步亦趋以至同流合污,却往往跟主人一样无能为力了。柳州市有个37岁的刘敏,插过队,1978年招工后安排到粮食部门工作;几年来经常成为不受欢迎的人,多次从一个粮店调到另一个粮店,甚至多次遭到店主任及其家属或他们指使的人的殴打。为什么?就为她作为最下一级的小小公仆,偏又不忘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的身份,还有向全体国家主人负责,尽维护公共财产的义务,她不断揭发顶头上司——粮店主任侵吞粮食等贪污舞弊的疑点。结果竟被多次当作疯人硬抓进精神病院。截至《民
主与法制》今年第3期发表有关报道时,还没有获得公正的解决。
在大小单位的公仆中,上级有问题比下级有问题的危害更严重,
不管是官僚主义还是违法乱纪。比 如下级的公仆给人盖章时要钱,
也许还会被认为索贿;而上级的公仆发个话,就能把盖章非法收费
“合法化”。有了如此种种,国家的主人们想办一件正事,有时免不了要“走后门”,请“客”送礼;偶有不到之处,不消说坚持原则、维护国家财产和民主权利,说不定哪天会遭到恶“仆”欺主,区区“穿小鞋”何足道哉!生活在一些实在不象公仆的“公仆”治下,时常有申请辞去“主人”称号的想头。不但在有官衔的“公仆”面前,“枉担个虚名儿”的主人自觉矮着半截,就是从“主顾”降为“顾客”后,在一些大书“为顾客服务”的店堂里,看到的脸色,也常常使人对什么叫“服务”胡涂起来。
为“主”不易,作“客”原来也分三六九等的。怪不得在社会生活中,争做“公仆”(特别是争做“服务”面更大的更上一级的“公仆”)之风长刮不衰。而一些“公仆”心目中,并没有自己下面的“主人”,只有自己上峰的“公仆”,恐怕早就把“公仆”和“官”划了等号;这固然多半是封建思想和习惯势力在作怪,但封建思想和习惯势力久不能破,怕也有民主集中制若干环节还不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更远远不够健全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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