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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 叶如棠受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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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务院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
  叶如棠受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国务院向今天举行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的议案。赵紫阳总理在议案中说,拟订这部法律草案,是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
在今天的人大常委会议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长叶如棠受国务院的委托,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作了说明。
他说,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之一。多年来,特别是1979年以来,在加强大气环境管理,防治大气污染方面,国家制定了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各部门和地方也做了许多工作,制定了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取得了成效,某些城市的大气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叶如棠指出,从总体上看,我国大气污染仍然是严重的,甚至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大气环境中除了粉尘和二氧化硫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质外,排放含有氟、氯、汞、砷、铅和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的废气,虽发生在局部地区,但这些物质毒性较大,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危害严重。多年来,因大气污染问题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已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定团结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大气污染是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他说,为加强大气环境管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是必要的。
叶如棠说,草案把防治煤烟型污染作为主要内容,对防治工业尾气、粉尘、恶臭和因生产焦炭、硫磺、汞、砷造成的大气污染作了规定,还对机动车船废气污染的监督管理等问题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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