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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委员强调为了人民健康和子孙后代 尽快修改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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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大常委会委员强调为了人民健康和子孙后代
  尽快修改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的委员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时强烈呼吁:防治大气污染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子孙后代的大事,希望尽快修改、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在分组审议中,委员们普遍认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件刻不容缓的大事。许涤新委员说,大气污染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一些工业部门只追求产量、产值,而没有考虑到烧煤带来的污染,使人民的身体健康受到很大危害。到2000年,我国的工农业年总产值要实现翻两番,如果不注意防治污染,到那时大气污染也翻两番,怎么得了?邓家泰委员说,目前全国许多城市的大气污染比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如不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法纪,加强环保管理,将后患无穷。韩哲一委员说,大气中的一个重要污染源是煤烟,这方面的防治应当引起重视。现在看,从领导到群众,对大气污染的严重性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要不断地进行这方面的宣传。国家计委要把防治大气污染列入计划,进行必要投资。各级政府要认真负责,一抓到底。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一些委员建议,应把是否符合防污、排污标准,作为一个工厂该不该投产的标准。欧阳毅、宋一平、谷景生、梅益等委员认为,对于已经建成的生产设施,凡是不符合标准的,要限期治理。对新建的工厂,要把防治污染设施同主体工程一起设计、施工,一起投入使用。凡是环保部门鉴定不合格的,不准上马或使用,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
不少委员在发言中指出,要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一定要加强法律监督,严格执法。苏步青、宋承志、张致祥、任新民等委员认为,制定了法以后,关键是执法。否则,法就失去了意义。对违法的,不仅要处以罚款,还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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