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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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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14
第8版(副刊)
专栏:

  养狗问题
  李德民
以狗为题材的文艺作品是不乏佳作的,诸如《雪虎》、《荒野的呼唤》、《白毕姆·黑耳朵》等等。而我要谈的则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养狗问题,最近据河南日报载,郑州市有5000多只狗,在拥挤的金水河堤上,常有数百条狗夹杂在人流中,有的姑娘牵只叭儿狗在街头漫步,有的小伙子牵只狼狗横冲直闯。据说,去年有1300多人被狗咬伤,25人患狂犬病死亡。又据湖南日报载,全省有500多万只狗,省有关部门对28个县、市的狗进行免费免疫,竟有10个县、市不去领药,狂犬病死亡率今年一二月份比去年同期增加27.1%。首都北京,也发生过狂犬咬人,致人死命的事件。
狗多了,就会有些关于狗的议论。有人说狗多了是生活富裕的表现,困难时期谁家养狗;有人说狗多了是社会公害,满街狗屎叫人受不了。有人要来场“打狗运动”,有人说何必大惊小怪,弄得不好,外国的“爱狗协会”会发抗议电。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养狗成患,毕竟不是好事,议论一番还是必要的。
狗可以是可爱的动物,也可以是可恶的动物。对狗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一刀切”。“忠实伙伴”、“勇敢战友”这是人对狗的赞美,在电视屏幕上不乏它的形象;“恶狗伤人”、“疯狗咬人”,这是人对狗的愤恨,在生活中常见它的劣迹。狗能看门守院,侦察敌情,协助狩猎,还可供科学实验,配制药剂,皮肉都是有用之物。可是,狗多又不加强管理,就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和安全,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环境卫生,这不是小事。
据了解,我国有关部门对养狗问题很重视。早在1980年,卫生部、农业部、外贸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控制和消灭狂犬病,同时还发布了《家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工厂、仓库及农村社员、外侨等私人养犬者,都必须接受对犬免疫注射。凡未经注射狂犬疫苗的犬,公安人员、民兵及广大群众可以一律视之为野犬,都有权捕杀。犬如伤人,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河南省政府也曾制订加强犬类管理以及防治狂犬病的政策、规定,对农村养狗也有限制和加强管理的规定。
问题是,你规定你的政策,我养我的狗。没有兑现的政策和规定,治不住群狗的猖獗。会也开了,文也发了,甚至还成立了专门机构,不能说领导不重视,可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恶狗”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一旦泛滥起来,就不那么好解决了。前几年,郑州真要解决养狗之患,可能只涉及几户、几十户,至多几百户,而现在涉及到几千户,再发展下去,也许要上万。涉及面越大,越难解决,这是肯定的。
至于外国人养狗问题,那是外国的事情,咱们自然不必去管,不过也想顺便谈点关于外国的养狗情况。今年2月,美国纽约举行狗的选美大赛,1000多只狗随主人乘飞机、火车、汽车赶去。当时笔者所住的首脑饭店就有狗满之患,我见到了许多好看的狗,也见到不少难看的狗屎,还看见时髦女郎和牛犊般大的狼狗接吻。据说,外国养狗的确很多,它们是有闲者的玩物、孤独者的伙伴。对养狗问题,外国人也并非没有章法,管理也是严格的,但有些问题也使他们很伤脑筋,特别是对狗屎、狗病问题。
郑州和湖南的养狗之患上了省报,这说明已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重视是解决问题的条件。只要真想解决问题,休说那群狗,就是豺狼虎豹,也好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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