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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杂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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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15
第8版(副刊)
专栏:

说杂文
  秦似
什么叫杂文?杂文算不算文艺?很长一段时间,社会上包括文艺界都不大谈这些问题,杂文是坐冷板凳的。只有近两年来,似乎有了一阵杂文热,关于杂文如何如何,也颇有人来研究了。尤其值得注意的,出版了杂文报刊,也有一些青年人喜爱读杂文和写杂文,这就给杂文带来了新的生机。
有一本《词典》,对杂文是这样定义的:“除诗歌、戏剧、小说外的文学作品,叫散文,散文包括杂文、随笔、特写等。”这真是十分玄妙的分类法。首先,这儿用的是除外法,已经很特别了。文学形式不是由它们的特点区分,却是“除什么什么之外”是“什么”,岂不奇怪?如果你对一个农民说,
“除冬瓜、西瓜之外,是南瓜”,大概他会笑掉牙齿的。其次,这里的杂文,是个模糊得很的概念。如果按广义说,无论中国外国,都把文学作品分为韵文与散文两大类。那么,小说既非韵文,当然也是散文了。如果这个散文指的是当前我们常说的狭义的散文,那么它又不应该包括了诗歌、戏剧、小说以外的一切。不是还有报告文学、电影文学、相声文学等等吗?
其实,散文包括杂文的说法,也是不合事实的。因为五四以来的新的散文形式,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它的文学籍,而杂文,则长期以来被认为不能登文学的大雅之堂。因此,顶多只能说散文和杂文是兄弟俩,一个已经被请进文学之宫去了,一个则还在宫外徘徊。许多人心目中的文学座次是这样排列的:小说、戏剧、诗、散文。杂文呢,对不起,排不上队。也许正由于排不上队,才有个别人发出一点善心,把它归到散文中去,总算附了个骥尾。
但是,早在几十年前,鲁迅先生就说过了:“杂文这东西,我却恐怕要侵入高尚的文学楼台去的。”鲁迅本人,就可以说是以创作杂文为主的一位作家。如果杂文不算文学作品,那么,鲁迅的大部分创作就不是文学作品了。幸好事实并不是如此,鲁迅的杂文早已登上文学楼台去了,就我看,那是很足以不朽的文学作品。
如果我们看一看历史的话,那么,在中国,戏曲兴起于宋元之际,小说直至明代才受人注意,要说源远流长的文学,除诗外,对不起,倒偏偏是杂文。《庄子》、《韩非子》里面写的,如果承认那也是文学,那叫什么呢?只好叫杂文。直到唐宋八大家,元、明、清许多文学家,他们写的也多是杂文。只不过经过鲁迅费了很大的努力去创新,杂文成为了一个崭新的文学形式罢了。
鲁迅的开创功绩很大,他的杂文思想性艺术性都有着很高的水平。但到了今天,历史也已经说明了,鲁迅开辟的这一条杂文的道路,是有不少后继者走着的;由鲁迅创新的杂文这个文学体裁,不但没有衰落,而且已经不断得到了发展。老一辈的作家,比如茅盾、夏衍、巴金、闻一多、朱自清、叶圣陶、丁玲、聂绀弩、唐弢、何其芳等等,就都写过杂文,而且有些人还写得很多也很好。
鲁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杂文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是不会过去的。在我们今天的时代,杂文从内容到形式都必须有新的发展,这是无疑的。但我们也决不能抛开中国杂文的传统,特别是鲁迅先生以来的新杂文传统,必须有所继承,才能有所发展。
把半个世纪以来的杂文,按主要的作者所处的历史时期为顺序编排起来,使得我们能从中看到新杂文发展的一个概貌。尽管每人只选一篇,也可以看到杂文也是存在着多种风格的。一个作家只选一篇,未必就是他的优秀之作;何况还有少数作品,本来就未必优秀。但既是经过编者精心去选的,多数总是优秀或比较优秀的吧。
1985年6月17日
(按:这是已故杂文家秦似同志为《现代优秀杂文选析》所写的序言。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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