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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宣布 宝安县县长选举无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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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1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宣布
  宝安县县长选举无效
新华社广州6月17日电 今天在广州举行的广东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决定,宣布宝安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县长的结果无效。同时,责成这个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召集本级人大会议,重新选举县长。
今年6月12日,广东省宝安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县长时,将两人列入县长正式候选人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到会代表211人,超过本届县人大代表227人的半数。选举结果是两位正式候选人分别得103票和95票,均未获得全体代表227人的过半数的选票。
在一次投票选举不能成功的情况下,大会主席团没有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全体代表重新酝酿、提名县长候选人,却自行决定仍将原来两人列为县长正式候选人,继续举行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第二次差额选举。到会代表211人,选举结果是一人得108票,另一人得98票。两名正式候选人仍然没有获得全体代表227人的过半数的选票。这时,大会主席团竟宣布得票仅超过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当选为宝安县县长,并当即由大会执行主席在会议上给这位候选人颁发了《县长当选证书》。这种做法违反了《地方组织法》中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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