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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挖掘的“第二潜力”——新疆垦区采访札记之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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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17
第5版(经济)
专栏:

  待挖掘的“第二潜力”
  ——新疆垦区采访札记之二
  新华社记者 林田 丁文
在农二师的塔里木垦区,我们访问了一些基层单位和职工家庭以后,感到在增强农场经济活力方面,还有一种现实的潜力有待挖掘,这就是职工家庭经济的潜力。
31团场团长华士向我们介绍情况时说:从80年代起我们场才转亏为盈,每年实现利润100万元左右。发生变化主要靠了两条:一条是调整了作物结构,由种粮为主改为棉二粮一;再一条是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这两条互相联系。搞家庭承包以前,想多种棉花也办不到,一年种五六千亩,收籽棉不到100万公斤,却要从秋天摘到第二年元旦。搞了承包以后,人还是那么多人,每年种棉花2.6万多亩,收籽棉五六百万公斤,11月中旬就摘完了。家庭承包不仅提高了劳动效率和农活质量,产量、产值大幅度增长,还使职工可以发展其他家庭经济项目。这个农场给每户划了一亩多土地,自由经营,平均每户增加收入480多元,占职工总收入的近1/3。34团场有一家父子3人,除承包了120亩造林任务以外,还饲养了70多头肉猪和10头母猪,单养猪一年纯收入6000元。但是,总的来看,现在各农场的职工家庭经济都还比较薄弱。
人们一般把国营农场实行家庭承包说成是办了职工家庭农场。但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情况看,家庭承包不等于家庭农场,这里的农田大都是有排灌渠系和防护林体系的条田,机械化程度比较高,承包中“统”的部分较多,一般多实行“联产计酬,超产分成”的分配办法,所以家庭承包还不同于独立经营的家庭农场。实际情况是每户职工经营着两部分经济,一部分是承包经济,一部分是家庭经济。现在第一种经济已有了较大发展,仍有潜力;第二种经济方兴未艾,发展潜力更大。发挥这第二种潜力是国营农场深入改革进一步发展生产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记者在海南岛垦区采访时,就曾见到有的国营农场职工除了承包经营项目外,利用荒地种饲料养猪,有的开荒建立胡椒、咖啡、香蕉等小作物园,收入都成倍提高。新疆大部分国营农场有发展家庭经济的条件,各级领导也都强调要发展职工家庭经济(他们叫庭院经济),但从基层实际情况看进展不快,关键在政策、措施不落实。我们见到的职工住房、院落都比较窄小,有的还住着早年的兵营式房舍。在土地广阔的地区,职工的庭院可以划大一些,便于发展家庭经济。有的农场附近草场广阔,职工想养牛羊、猪、鸡,但良种仔畜、雏鸡难买,缺乏配合饲料,防疫也有困难。再如塔里木垦区日照长,昼夜温差大,瓜果品质好,有条件的农场如果帮助每个职工家庭建设一个小果园,生产瓜果由农场收购外销或统一加工,就可以使职工和农场都增加收入。
有些干部、职工谈到,发展家庭经济,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给创造条件和提供信息、供销、技术等方面的服务。通过服务把国营农场以机械化为主的大生产和职工家庭经济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小生产结合起来,大小互补,更好地发展商品生产。这种格局向前发展,职工家庭积累了一定资金,可以自己购置一些机械和设施;同时通过发展第二、三产业,使一部分职工从土地上转移出去,留下的职工就可以承包更多的土地,并在更大的程度上实行自主经营,那时每户职工的承包经济和家庭经济就会融合在一起,真正变成了具有一定规模效益的家庭农场,大农场就变成了各家庭农场的联合经济组织。而发展职工家庭经济也许是加快这个过程的途径之一。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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