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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理直“气”要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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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6-18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租赁理直“气”要壮
  王云生
当前,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租赁表面上无大的争论,但实际上还有一些同志把租赁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看待。或者虽然在搞,但羞羞答答,缩手缩脚,总觉得共产党人搞租赁名不正,言不顺。
诚然,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租赁制,但它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现象。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采取过租赁的形式,只不过在资本主义时期,租赁的内容更加广泛了。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乏租赁的先例。列宁曾指出:“租让政策执行的恰当而谨慎,无疑能帮助我们迅速改变生产状况,改善工作和农民的生活。”我国目前实行的租赁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租赁形式相似,但本质不同。一般说来,我国目前实行的租赁制,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一种形式,它并未改变企业的公有制,仅仅是对企业作为政治附属物的一种否定,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活力,解决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问题。据统计,吉林省敦化市已租赁的56户企业,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一季度税收增加29.6%,利润增长140.6%,职工收入增长24.8%,增长幅度明显高于未租赁的企业。更可喜的是,租赁企业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去年我市租赁的26户企业,共落实技术改造项目13个,开发新产品57个。租赁经营于国家、企业、个人都有好处,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有什么理由不坚决推行呢?
当然,由于租赁经营刚刚开始,有关企业短期经济行为,承租人和职工的关系,租赁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关系等问题尚未完全理顺。但这些不能成为停步不前的借口,而应是在大胆推行租赁经营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探索的新目标。
(作者为吉林省敦化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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