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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建筑器材公司绥远分公司 对违反劳动保护法令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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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07
第6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煤业建筑器材公司绥远分公司
对违反劳动保护法令的检讨
编辑同志:人民日报十月四日刊载的读者梁耀兴对我公司违反劳动保护法令的批评,完全是正确的。我们除表示接受外,并作公开检讨:
搬运工人张仲度因卸木材两度受伤的事情,我公司直至归绥市总工会派人来工会了解情况时才发觉。当时,我们在思想上认为张仲度既然是包件工人,我们就不应负治疗的责任;同时,也认为这笔经费无法开支。经过省、市有关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后,我们才认真处理,并作了检讨。从这件事情上,一方面说明我们对工人的安全是不够重视的,没有认识到依靠工人是搞好企业的关键;另一方面说明我们对劳动保护法令学习得也是不够的。今后,我们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明确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来搞好人民的企业。
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绥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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